醃頭案母求情 陳佳富二審判無期

醃頭案母求情 陳佳富二審判無期(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駭人聽聞的嘉義水上醃頭案,凶嫌陳佳富(見圖,本報資料照片)企圖詐領保險金,被控殺害親妹妹陳婉婷並予分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檢方上訴要求改判死刑,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結,合議庭考量他對母親尚知孝敬,陳母已痛失愛女,如果判他死刑,無異再度剝奪其子,親情選擇自有難處,4日仍判無期徒刑。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葉居正說,陳佳富的經濟並不寬裕,卻屢屢為妹妹向保險公司投保,殺害妹妹的動機是為詐領保險金。至於偵審期間,陳一再「裝瘋賣傻」佯裝有精神病企圖脫罪,合議庭也認定他經過台中榮總醫院及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的鑑定,並無任何重大精神疾患,行凶時應屬心智正常並無缺陷。 38歲的廚師陳佳富,撫養患有精神疾病的妹妹陳婉婷,但因厭惡妹妹經常在路邊攔下計程車,勾引司機進行性交易,令他顏面無光,2人數度口角衝突,於是興起殺害妹妹詐領保險金的念頭。 陳佳富明明沒錢,卻找來2家保險公司幫妹妹保險,再趁母親外出之際,徒手將妹妹掐昏,不顧妹妹還有心跳,拿起菜刀從頸部剁掉人頭,肢解屍體,並將肉塊放進絞肉機內加水稀釋絞成碎泥汙水,倒在浴室排水孔,還將人頭醃漬,套上多層塑膠袋冰入冰箱,並將絞肉機丟棄。 2013年3月13日陳佳富特意變裝戴墨鏡、假髮,將醃漬的頭顱從新北市帶到嘉義縣水上鄉某廟宇公廁丟棄,事後還假裝好心人寫信給警方告知丟棄處,讓妹妹死亡之事曝光,企圖詐領保險金。 儘管陳佳富處心積慮故布疑陣,但仍因筆跡遭警方鎖定,加上陳母也證實,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中變裝客的背包與機車都是兒子所有,被檢方依殺人聲押禁見獲准。偵審期間,陳佳富一再否認殺人,還數度堅稱有精神病。嘉義地院雖認定他殺害妹妹事證明確,但也考量他從小遭受家暴,人格扭曲,加上陳母求情,依殺人、遺棄毀損屍體、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處無期徒刑。 不過,檢方卻認為,陳佳富殺害妹妹後割頭鹽漬,還佯裝精神病欲脫罪,手段凶殘,泯滅人性,即便施以教化恐難矯治,應判死刑,經上訴台南高分院後,雖然陳不斷強調「我沒殺妹妹」,更堅稱「我真的有精神問題」,還推說路口監視器錄到的變裝客不是他,但未獲合議庭採信,仍判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