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險 一旦失能 自付額減半

長照險 一旦失能 自付額減半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25)日審查長照保險法草案,確定民眾保費負擔比例為3成,未來平均每個月約繳120元,一旦失能動用長期照護,民眾自行負擔費用,由過去研擬30%大幅降至15%,保險提供的服務除照護外,也包括改善居家無障礙環境的修繕等,相關草案預計本周四行政院會通過。 至於企業與政府的保費負擔分配,昨天決定將比衛福部原訂的6成為低,比例將由衛福部近兩天邀集工商團體共同討論再確定,不過與會官員透露,由於財政困窘,政府負擔比重絕不能超過2成,亦即企業負擔至少5成。 為配合長照服務上路,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昨天審查「長照保險法」草案,歷經6小時跨部會協調,全部條文共82條,審查完80條,僅剩2條有爭議,將與工商團體再協調。 馮燕表示,長照保險開辦第一年約需300多億元,扣除目前政府已編列的相關預算100多億元,約需再籌措200多億元。 所需財源會中確定除繳交的長照保險費和滯納金外,包括菸酒稅、房地合一稅,未來財政改革增加的稅收,也優先挹注長照保險。保險準備金則從原規劃的8個月降低為5個月,分3年提存,總體政府負擔比例不少於36%。 馮燕指出,未來長照保險有點像是健保的「附加保單」,整體制度的運作比照健保費的繳納方式,費率不到2%,民眾支付保費每個月依所得不同,約需扣繳最低57元、最高500多元的長照保險費,平均扣繳120元左右。 此外,長期照護主要針對失能者,並非人人都用得到,使用時須繳交「自付額」,長照保險對象未來若需長期照護,自行負擔費用比率因預估適用人數減少而降低,因此,昨會中決從原規劃的30%降為15%,政府負擔則提高至85%。 草案也明訂對於醫療資源匱乏的偏遠地區,可減免自行負擔費用,該地區的認定和減免比例授權主管機關公告。至於給付的方式,草案中明訂以實際輔助為主,例如提供喘息服務、機構及社區照顧等,現金給付為輔,另外也會增加照顧訓練,並提供居架無障礙環境修繕給付。 據統計,從失能臥床到死亡,平均年限是7.2年。對於民眾是否願意接收長期保險?馮燕表示,衛福部曾做民調,有7成民眾願意每個月多付250元用於長期照顧,「現在每個月平均付120元,只有一半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