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扶梯無防墜措施 賣場要罰

高雄市針對百貨賣場電扶梯安全,今年首創「防墜條款」。圖為夢時代百貨的玻璃防墜措施。(柯宗緯攝)

中國時報【柯宗緯╱高雄報導】 今年高雄火車站電扶梯故障,造成多人受傷,有鑑於電扶梯意外頻傳,高市工務局全國首創「防墜條例」,針對賣場、百貨等公共空間,要求電扶梯兩側必須符合防墜措施,如裝設安全網、玻璃,一旦抽驗未過,將取消電扶梯許可證,並祭出罰單。 建管處長蘇俊傑指出,近年國內外頻傳電扶梯意外,高市全國首創「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自治條例」,5月正式上路,當中,明定百貨公司、及大賣場等場所,手電扶梯兩側扶手前端及側邊,應設置防墜落設施,並加強宣導搭乘。 蘇俊傑表示,昇降設備需申請年度安全檢查,市府委請專業單位辦理抽驗作業,落實裝設防墜措施,一旦發現業者不配合,先以規勸為主,屢勸不聽者,則不核發昇降設備許可證,意即電扶梯「只能看不能搭」,甚至得受罰。 另外,不少民眾搭電扶梯習慣靠右側站立、左側通行,但人潮多時,容易發生意外。蘇俊傑指出,長期靠右側站,傳動鍊條因承受較大重力,導致鏈條張力異常,容易損壞,恐增加維修負擔,目前已加強宣導「緊握扶手,站穩踏階,乘客平均站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