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譜繳回爭議 台灣大遠傳吵翻天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14日電)針對遠傳電信指稱,「台灣大哥大拒絕返還仍占用的1800MHz頻段」一事,台灣大哥大今天聲明,該頻段仍有2G用戶,且可使用至民國106年6月30日,並無占用的情事。

遠傳電信總經理李彬今天開砲,呼籲NCC應盡速要求台灣大哥大立即返還占用遠傳依法所標得的4G1800MHz頻率,以利整體產業發展。

李彬說,台灣大哥大開放類MVNO給國碁、亞太電,顯示台灣大哥大的頻寬是足夠的,若台灣大哥大頻寬足夠,卻不立刻返還遠傳標得的4G頻譜,則是其惡意控制稀有的頻譜資源。

台灣大今天回應,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4條,得標者為行動電話業務經營者,其得標頻率或依第81條規定取得的頻率,為其行動電話業務原使用的頻率者,於利用該頻率申請核發本業務特許執照時,應同時繳回同頻段行動電話業務特許執照。

因遠傳已繳回2張2G 1800MHz執照,故主管機關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將該6.3MHz指配於台灣大哥大。

台灣大認為,依據雙方協議的共識,遠傳違反平等互惠約定,遠傳為謀取自己更大利益,未依約定協商,擅自提前繳回在先,以擴大其既有4G 1800頻段的頻寬由5MHz變成10MHz,現又要求台灣大比照提前申請繳回,但台灣大目前該頻段仍有數10萬的2G用戶使用。

台灣大進一步說,為照顧既有2G消費者權益,台灣大正努力協助用戶升級到3G或4G的服務,也會在尊重用戶的意願下,依法令規定辦理,同時依據「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32條,台灣大既有的2G執照及頻率得使用至民國106年6月30日,目前並無占用遠傳所標得的4G1800MHz頻率情事,特此聲明,以正視聽。10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