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上開放用3C 手提電腦除外

【記者蘇繼高台北報導】國籍航空公司預計1日起,陸續開放在飛航模式下,旅客全程使用3C電子產品,但交通部民航局提醒,手提電腦除外。 立法院6月通過修正民用航空法,開放民眾搭機全程可使用3C產品。現有規定是國際航線飛機要到1萬呎以上高空,才能使用電子產品,國內線完全不開放。 因科技進步,個人電子用品功率已減小,歐美等國都已開放機上全程使用3C電子產品。交通部也跟進修法開放,且不再分國際線或國內線。 不過,交通部提醒,全程開放使用的3C電子產品不包括1公斤以上手提式電腦,主要是考量體積較大,不易固定,仍必須依現有規定,飛機至1萬呎以上才能使用,否則可依違反民航法,最高罰鍰新台幣15萬元。 另外,全程開放使用的3C電子產品,包括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數位相機、MP3等,都必須在飛航模式下並關閉wifi才被允許。201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