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制服 七成不合格
台中市消保官日前隨機抽驗台中市內二十所國中小學制服及運動服,發現竟有七成不合格,有四所學校的制服甲醛含量超標(超過75ppm),12所學校發現可遷移性螢光物質;教育局長吳榕?表示目前查出甲荃超標或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的校服,學生可以不穿校服上學。(記者蔡依婷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日前前往市面校服銷售店家隨機採買二十所學校的運動服及制服,調查是否符合規定,發現包括大墩國中、光正國中、黎明國中、東峰國中、中正國小、長安國小、軍功國小及大肚國小的制服與運動服分別有甲醛含量超標以及含有可遷移螢光物質等不合格,不合格率將近七成,教育局長吳榕峰說,目前對於可遷移螢光物質檢驗標準並沒有規範,將在下學年度列入與廠商合約的檢驗項目,另外,有些家長是自行至販售店家購買制服,因此也呼籲所有廠商要提供販售的商家檢驗合格標識,讓家長可以安心購買。
吳榕?表示,對於全市59所中小學校由員生消費合作社代收代辦購買的衣服,將送標準檢驗局檢驗,所有費用由教育局負擔,未來若發現甲醛或可遷移性物質,將建議學校可讓學童穿著便服上學。法制局長林月棗則呼籲家長在購買制服或運動服之後,一定要洗滌過後再讓學童穿著,減少甲醛與可遷移螢光物質對與過敏體質的影響,若家長購買後,發現有甲醛或可遷移螢光物質而想退費,可以撥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