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前妻晚歸沒飯吃 老翁持刀砍門鎖被判刑

台北市一名76歲的老翁與前妻離婚十多年,還是同住一起。老翁有一天晚上因為前妻太晚回家,沒有把晚餐準備好,氣得對前妻破口大罵,雙方發生爭執,老翁一氣之下拿起掃把、菜刀恐嚇前妻,結果吃上官司。台北地院審理後,以恐嚇罪判處老翁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民國101年8月底晚間,蔡姓老翁與前妻在家裡爭吵,老翁一氣之下竟持掃把與菜刀追趕前妻。前妻見狀,趕緊往房裡衝,老翁趁房門還沒關上前將掃把長桿抵住房門與門框間的空隙,想阻止前妻關門。前妻因為用力關門,使長桿彎曲變形才得以順勢把門關上。老翁被前妻關在門外,氣得用菜刀把門鎖敲壞,甚至在門外咆哮。前妻被嚇得緊急在房裡撥打電話報警求救。

台北地院審理時,老翁辯稱當晚肚子很餓,前妻很晚才到家才會爆發口角,但前妻卻把飯丟到地上然後跑回房間,他只想理論,但又沒力氣推門,才會順手拿刀想把門敲開。前妻則稱當晚買了便當回家,就被對方指責、羞辱,接著又被追打才會躲到房裡。法院調查後,認定老翁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審酌老翁不以理性方式解決小糾紛,造成前妻恐懼,但前妻已撤回告訴,原諒老翁,而且老翁已高齡又罹患慢性疾病,法院衡量許多因素後,最後判處有期徒刑兩月,如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