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友投麵包球被誤揍 學生獲賠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日電)台北市古亭國中郭姓學生在籃球場打球,因笑同學投「麵包球」,被一旁邱姓高中生等4人誤會,將郭生打得鼻青臉腫。台北地院日前判決邱生等4人應連帶賠償郭生新台幣16萬多元。

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間,台北市古亭國中郭姓學生與同學在籃球場打球,另邱姓高中生與3名朋友也在一旁玩耍。郭生因同學投三分球時,球沒碰到籃框,笑同學是投「麵包球」。

一旁玩耍的邱姓高中生與3名朋友,誤會郭生嘲笑他們,氣得上前圍毆郭生,將郭生打得鼻青臉腫。郭生被打得很冤枉,控告邱生等4人傷害罪,以及求償醫療費、減少勞動能力損害費等6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傷害罪,裁定邱生等4人應受觀護人訓誡及假日輔導。民事部分,雙方調解時,邱生等人的家長僅願各賠償1萬多元,談判破裂。法院審酌雙方財力,判決邱生等4人應連帶賠償郭生16萬多元。全案可上訴。10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