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媽哺乳發現乳癌 三千孕一人罹癌
台中一名三十歲新手媽媽,產後哺乳一個月,發現乳頭周圍有紅斑,以為只是漲奶現象。不料,經過診斷竟然罹患乳癌第三期,立即終止哺育,化療三個月後,全乳房切除。澄清醫院中港院區院長張金堅呼籲懷孕婦女,產檢的同時,最好一併接受乳癌篩檢,因為每三千個懷孕婦女約一人產生乳癌,對孕婦和胎兒都是很大的打擊。(寇世菁報導)
這位三十歲婦女,懷孕期間並未感覺乳房有異常,生了個漂亮女兒後,也正常哺乳,一個月後,新手媽媽餵寶寶吃奶時,發現右乳房乳頭附近有類似發炎的紅斑,以為漲奶,到婦產科診所,診斷是皮膚發炎,吃了抗生素依然未緩解,轉診到澄清醫院乳房醫學門診進一步檢查。院長張金堅表示,超音波檢查,發現右乳頭下方長了一顆約五公分大的乳癌,並在腋下淋巴已有癌細胞轉移,屬於第三期乳癌,化療三個月後,進行全乳房切除,目前正接受後續術後化療。
張金堅指出,這種哺乳期間發現的乳癌,發生率約三千分之一,往往被忽略是漲奶情形,一旦查覺,腫瘤體積都不小。醫師認為,這名婦女在懷孕初期,可能已經罹患乳癌,由於懷孕期間各種相關賀爾蒙增加,使得乳房組織增生及血管供應較平常豐富,因為乳房迅速漲大,淋巴引流轉強,在早期性腫瘤的診斷上,有一定的難度,有可能因而耽誤了黃金治療期。
醫師表示,如果懷孕期間檢查出罹患乳癌,最理想的是治療乳癌的同時也讓懷孕過程繼續下去,一般而言,懷孕第一期則考慮將胎兒流產,但對懷孕第二期和第三期的乳癌不致於影響胎兒的安全,懷孕第三期後期,則可考慮產後兩週內儘快接受乳房切除。張金堅院長強調,台灣的乳癌患者已有年輕化趨勢,懷孕婦女一旦罹患乳癌,對身心危害更是煎熬,呼籲懷孕婦女要有防癌新觀念,在定期產檢的同時,務必接受乳癌篩檢,多上一道保險就多一重健康保障。如果在懷孕期間自覺有乳房腫塊,絕不可掉以輕心,必須進一步檢查,乳房超音波加上粗針切片檢查,避免對孕婦和胎兒帶來重大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