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濃度逾0.55 全面加重刑責 酒駕撞死人最重判10年

中國時報【李明賢╱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修正草案」,大幅調高酒駕刑責,只要駕駛酒精濃度達到○.五五,處兩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致人於死,刑責全面加重,從現行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藉此遏阻酒駕肇事憾事頻頻上演。 由於近來包括「葉少爺」酒駕肇事事件頻傳,朝野立委紛紛連署修法加重酒駕肇事刑責,目前立院共有十六個相關修法版本,但朝野版本僅有刑度差異,最重刑度有民進黨立委版本針對酒駕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政院版則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現有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酒測值達每公升零點五五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根據政院昨天通過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修正草案,未來若獲立院三讀通過後,只要酒駕酒測值超過○.五五,且因此致人於死,刑責將全面大幅加重。 政務委員羅瑩雪坦言,在內部討論過程,確實有提到「會不會太嚴格」,但考量生命價值無限,最後仍決定靠重罰來嚇阻酒駕事件;她也說,未來只要酒駕被抓,至少將面臨兩個月有期徒刑,即使初犯可能獲得緩刑,也會留下刑事紀錄。 行政院長陳冲昨主持行政院會時也提供另類思考。他說,根據交通部統計,酒駕事故死亡案件從民國九十八年的三九七人,九十九年、一百年卻分別增為四一九人、四三九人,再累犯比例高達三十%,顯然加重刑罰並非遏止酒駕最好的方法。 陳揆也舉出美國研議在車上加裝「吐氣酒測點火自鎖裝置」(BAIID)為例,如果酒測值超過標準,引擎將無法發動,相關部會應思考有於其他更好的方式解決酒駕問題。 不過,法務部解釋,近來發生多起酒駕肇事案件,社會各界要求檢討刑責是否過輕,才會提出刑法修正案。 據了解,行政院會下周也將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大幅提高職業軍人酒駕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