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只能保健不治病

不少民眾在廣告強力推銷下,經常購買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基隆衛生局指出,一般民眾卻缺乏食用這類食品的正確觀念,尤其常常誤將健康食品當作具有療效、可以取代藥物或輔助藥效的藥品看待;籲請民眾善用食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為健康安全加分。 衛生局說,「健康食品」是指具有衛生署公告認定可以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有實質科學證據,且通過衛生署查驗登記發給健康食品許可證者,不是標示或廣告有治療、矯正人類疾病醫療效能等保健功效的食品。 由於健康食品多屬高劑量食物濃縮萃取物,病患若未和醫師討論即大量食用,很有可能引發藥物與食品的交互作用,造成身體不適,並對健康產生危害。 有鑑於此,衛生局說,衛生署已建置「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當民眾疑似因為食用健康食品或膠囊錠狀食品而有非預期的不良反應時,可上衛生署網站http://hf.fda.gov.tw通報,也可以由各地方衛生局協助通報,以減少潛在可能發生的危害,並避免影響範圍再擴大。 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具有科學佐證,但僅限於保健,並不具有治療疾病的醫療效能。民眾不論食用任何食物或健康食品時,都不應大量攝取,絕不能因為具有保健功效或有助身體健康,就覺得吃愈多愈好,而是應該依照產品每日建議攝取量食用,原因除了怕影響功效外,產品中某些功效成分含量較高,亦可能因為過量食用而與某些藥物發生交互作用危及健康。 衛生局呼籲民眾,有病需就醫,不能以健康或保健食品取代該服用的藥物或醫療,且應多注意健康食品外包裝所載明的警語與限制,並和醫師討論後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