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毒案二審 昱伸老闆判15年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5日電)台中高分院審理黑心塑化劑案,今天判處昱伸負責人賴俊傑徒刑15年,賴妻簡玲媛徒刑12年,金童公司負責人潘淑蘭徒刑8年。
全案一審依常業詐欺罪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製造販售黑心起雲劑的昱伸負責人賴俊傑徒刑18年,簡玲媛徒刑16年,販售塑化劑的金童公司負責人潘淑蘭徒刑12年;罰金部分,昱伸科罰新台幣2400萬元、金童科罰1600萬元。檢方及被告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賴俊傑、簡玲媛夫婦明知塑化劑DEHP為非法食品添加物、有毒害物質,自民國85年至95年間,向金童公司購買塑化劑DEHP製作成食品添加物起雲劑。
昱伸將含有塑化劑DEHP的起雲劑,出售給不知情的廠商,添加在所製造的飲料、食品內,輾轉流入市場,供不特定的消費者食用,危害健康。
台中高分院認為刑法常業詐欺取財等罪在95年間修法,新法對被告較不利,而一體適用修正前的舊法論處。
台中高分院依常業詐欺罪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賴俊傑徒刑15年,賴妻簡玲媛徒刑12年,潘淑蘭徒刑8年;昱伸科罰2400萬元、金童科罰16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10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