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更審出老招! 王景玉律師求停審


犯下內湖小燈泡命案的嫌犯王景玉,更一審進入審理階段!16日上午高院開庭,被告律師認為,王景玉不懂出庭意義,而且經常雞同鴨講,是心神喪失者,請求法院停止審判,還找來看守所身心科醫師作證,對此,被害人律師認為,這個議題一審已經討論過,希望法院繼續審理,不論結果如何,5月7日將照常召開王景玉的延押庭!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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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更審後,內湖小燈泡的案件,16日上午開庭進入審理,被告王景玉的律師當庭請求法院停止審判,認為律見時,王景玉曾說無法理解出庭的意義,除了難以溝通還經常雞同鴨講,更找來看守所醫師作證,只是,醫師卻打臉,說三年來持續服藥,王景玉情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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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律師:「我們是看到就是目前,包含醫師作證的部分,都沒有看出說有新的部分可以去認定說,被告不具有就審能力這部分,所以我們的主張還是認為說,被告應該是有就審能力,訴訟應該要持續進行。」

 


小燈泡家屬委任的律師說,停止審判的請求,一審就已經討論過,而且,從醫師的說法中,他們也聽不出王景玉的病情有更嚴重,希望繼續審理,但也尊重法官決定,而醫師也作證,他得到的訊息有限,沒觀察員和心理師的報告,只能針對王景玉在診間的表現說明,一般只和他討論用藥的劑量。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心神喪失者應該在恢復以前停止審判,如果法官認為要繼續,就會駁回,要是同意停止審判,官司就沒有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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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王景玉都被判處無期徒刑,不過,理由不相同,一審認為王景玉罹患思覺失調症,符合兩公約,殺人不能判死,二審則認為他殺人時是妄想,沒能即時獲得治療和固定服藥,依據刑法19條,減輕刑責,被告律師這個時間點提出停審,可能有他的訴訟策略,不論更審法官如何決定,5月7日將照常開王景玉的延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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