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保證金 首次保障陸客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3日電)華曜旅行社跳票,交通部觀光局勒令停業,所幸業者的100萬元保證金,保障陸客權益。觀光局今天說,這是開放陸客來台首例。

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說,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現在從事接待大陸旅客的旅行社,須繳交的保證金是新台幣100萬元。

張錫聰指出,業者繳交的保證金原本是用在防止陸客脫逃;不過,陸客脫逃率很低,後來修正保證金可用在旅行社未完成接待任務時,支付給代為履行任務的業者,保障旅客權益。

這次華曜旅行社發生跳票,觀光局也首次動用業者繳交的保證金,協助還未完成行程的旅客,轉到其他旅行社,保障權益。10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