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當人頭 買千億黃金逃稅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男子李金池等人,涉嫌利用遊民開設人頭公司,收受香港匯入大額資金買賣黃金,逃漏稅六億餘元;檢調去年查扣近三千萬現金、金條六十四公斤,強制執行抵稅還不足近五億元,李男等廿六人被依違反公司法起訴。 台中檢警查出從事黃金買賣的李金池、史松林,涉嫌自九十五年起,利用遊民設立人頭珠寶公司,每日收受香港匯入大額資金,在國內購買黃金後再出口。 史男等人在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設立廿二家人頭公司,每隔四到六個月,就更換遊民負責人或公司名稱,每年有逾千億元黃金買賣,累計逃漏稅六億餘元。 史男供稱,香港友人要他在台成立公司,由他在國內跑腿和領錢,僅是「買賣黃金賺價差」,黃金報關後,由專人送到香港。但為何公司只有銷項、沒有進項,買入的黃金從何而來?他辯稱「黃金是廢五金提煉」。 由於無法掌握史男等人涉嫌洗錢罪證,檢方依違反公司法將廿六人起訴,另有十六名人頭公司負責人被處以廿、卅萬元罰金或法治教育,均諭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