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擬罰9萬元 明年初上路

再酒駕,小心除了有可能吃上官司外,口袋中的鈔票還會大量的離你而去。行政院昨(一)日表示,已經通過由交通部所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五條與第六十七調修正草案。交通部表示,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能在這個會期審議完畢,預計最快明年初可上路。 三個修正法條中,最為重要的就是修正草案第三十五條。原本第三十五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等,將處以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吊扣駕照一年,若因載著未滿十二歲的兒童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兩年,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雖然罰則看起來很重,但是酒駕事件依舊層出不窮,不僅造成家破人亡,更加重社會成本支出。根據交通部統計,光是去年一整年,因為酒駕肇事導致人員死亡就有四百三十九年,比前年還增加二十人,根本就是罰不怕也不怕死。 為了遏止酒駕事件,交通部提出相關修正草案,以第三十五條部分,將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或吸食毒品等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而駕駛汽車之罰鍰額度上限,及五年內違反兩次以上者之罰鍰均由六萬元提高至九萬元,若是拒絕酒測也可以開罰九萬元,並且還需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交通部表示,有鑑於近年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已有逐年攀升態勢,位居肇事原因之首,且近期接連發生酒醉駕車肇事致人死傷的嚴重事故,為有效嚇阻及防制汽車駕駛人酒後違規駕車,並有效防杜駕駛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強行闖越危及執法人員安全,因此才決定進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