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不予換照」處分被撤銷!重新審議仍有變數 NCC提5點:將依法上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20年認定《中天新聞台》違規嚴重,決議「不予換照」進而導致其下架,但中天電視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法院今(10)日宣判,撤銷NCC原處分,並應依判決意旨做出處分。不過,NCC晚間回應,感到意外且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中天新聞台》2020年因換照申請遭駁回後,同年12月12日起從有線電視頻道下架,中天聲請假處分對抗無效,轉戰網路平台繼續營運,並提起行政訴訟,主張NCC應准許換照、且須賠償79億餘元。而北高行今日宣判,撤銷NCC對不予換照的行政處分,但也駁回中天主張NCC應作成換照處分及國賠請求。

判決理由提及,中天電視公司主張換照諮詢會議程序有瑕疵,但此部分不影響NCC委員會議實質審議合法性,不過NCC本案審查決議,已因5個審查項目的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所憑審議不予換照的結論,無從推算回復,於法有違,NCC雖屬獨立機關,法院仍應審查NCC的行政處分有無依法行政。

判決理由強調,雖撤銷NCC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的行政處分,但中天電視公司要求NCC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仍應由NCC依據本件判決法律見解重新審議後做出適法決定。換言之,NCC依《申設審查辦法》評分基準重新審議後,仍可能同樣決議不予換照,因此中天向NCC求償部分,有待NCC重新審議結果,所以此部分被判決敗訴。

對此,中天電視公司回應,感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給中天公道,為台灣的民主法治樹立典範,保留了新聞自由的尊嚴及憲法基本價值。

重申不予換照5點考量 NCC:將提上訴

不過,NCC晚間透過新聞稿回應,對判決感到意外且表達遺憾,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並指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駁回申請且不予換照之行政處分,主要有5點考量。

NCC指出,第1,《中天新聞台》在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第2,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第3,聽證會證實《中天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第4,無法證明《中天新聞台》可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的不當干預;第5,《中天新聞台》2014年換照時,NCC就有警示並附加附款,但仍無法有效改善,很難相信可以改正過往違規狀況,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行政程序後作成處分。

NCC提到,《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的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

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該會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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