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擬修法 7樓以上擬限期成立管委會

自由時報報導指出,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無「管」大樓問題,對此,內政部研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將先由地方政府列冊管理,首波鎖定7樓(含7樓)以上老舊大樓,限期1年內成立管委會、否則開罰所有權人6到30萬元,每案擬補助上限約30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表示,根據統計,全國7樓以上未報備成立管理組織的老舊大樓,以北市最多、達3803棟。這項修法將針對1995年6月29日條例實施以前,已取得建照或興建完成的老舊危險建築物強制成立管委會等管理組織;定義、罰則等仍在研議。

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根據內政部調查,條例實施前已取得建照、興建完成的7層以上老舊危險大樓有1萬8195棟,9689棟已成立管委會,8506棟未成立,以台北市3803棟最多,占六都比重近5成;若以管委會報備率來看,北市4成不到,其餘五都均超過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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