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典論強調「我有跟周品全說不能給選民錢」!連署行賄案8/27宣判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因郭台銘連署案,至今在押近7個月,屏東地方法院11日開辯論庭,潮州鎮長周品全等3人以證人身分出庭應訊,他們表示周典論沒要他們拿錢給選民,是「自己想的」,對此,合議庭法官審結後將於8月27日宣判。
周典論力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卻涉嫌違反選罷法連署行賄罪嫌遭屏東地檢署起訴,屏東地院11日開辯論庭,同案被告潮州鎮長周品全、陳姓司機與黃姓堂主都以證人身分出庭應訊,庭中檢方緊咬周典論交付500萬元給周品全,再層層交代下去以1份500元的對價關係向選民行賄蒐集連署書。
對此,周品全表示,周典論拿500萬給他交代要蒐集1萬份連署書,但他告訴對方有難度,所以對方跟他說可以用老鼠會的方式來做,也就是請人推動連署,1人10份連署書5000元,「但議長沒有說1個人要給500元,這是我自己想的」,之後連署的事情就交給他的幕僚、陳姓司機處理。
周品全還說,當時因為北部陸續發生因連署案遭收押的事情,所以他覺得這筆錢很敏感,有要求陳姓司機先不要動這筆錢。陳姓司機則稱,這筆錢他只有花10萬,7萬是設連署站擺攤用、3萬是給黃姓堂主,因為黃姓堂主有幫忙連署到60份連署書,但他不知道黃有給4個人各200元。
黃姓堂主也坦承,他確實有給200元,但其中1人是他長期接濟的低收入戶者,他是怕對方沒錢吃飯才給錢,其他是清潔員、信徒,而且這些錢是在陳姓司機拿3萬元給他之前,那是他自己的錢,至於為何也給連署的女警200元,是因為女警跟他要的,當時他低血糖身體不舒服,就給了錢。
對於證人的供詞,周典論都沒有意見,唯一強調「我有跟周品全說不能給選民錢」;至於檢方追問500萬來源,他再次強調,是他自己的錢。周典論的委任律師也強調,周典論沒有賄選的不良紀錄,這起案子之於周典論也無犯意聯絡,因為陳姓司機、周品全並沒有向周典論做任何回報,「出錢不代表犯罪」,是下面的人誤解了。
經交互詰問及言詞辯論後,合議庭法官表示,該案將於8月27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