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逆子為300元火燒厝

卅歲的蕭嫌因無法跟母親討要三百元竟放火燒家,警二分局十日中午循線將其拘提到案,訊後依公共危險送辦同時建請檢方羈押。 (讀者提供)
卅歲的蕭嫌因無法跟母親討要三百元竟放火燒家,警二分局十日中午循線將其拘提到案,訊後依公共危險送辦同時建請檢方羈押。 (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月三日中西區法華街傳出一起民宅火警,雖然無人受傷,卻疑有人為縱火可能,南市消防局火調科與警二分局循線展開追查,調查發現該處民宅屋主兒子蕭男涉有重嫌,二分局警方十日中午將蕭嫌拘提到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卅歲的蕭男沒有穩定工作,日常花用全向母伸手,一月三日蕭再向母要三百塊,遭母親婉拒,蕭卻揚言「拿不到錢就放火」,事後果然發生火災,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火勢也被迅速撲滅。

警方循線追查蕭嫌行蹤,發現蕭於火災後隨即搭乘客運北上,期間甚至刻意剪短頭髮,意圖規避員警查緝,然而警方抽絲剝繭交叉比對之下掌握行蹤,後續隨即報請地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聲請拘票,十日中午將蕭嫌逮捕到案,查扣蕭手機兩支,訊後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警方並建請羈押。

據了解,蕭男火災發生後,隨即搭乘國光客運北上投靠親戚,本欲借錢花用,然而親戚根本不願借錢,也不願讓其住宿落腳,流落他鄉的蕭男只好寄生網咖,直到用盡現金返回台南,也立即遭警方逮捕。

蕭嫌到案並未吐實如何放火,他是意外引火釀成大禍還是蓄意放火燒家,也將影響後續量刑。

根據刑法公共危險罪規定,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恐將面臨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南市消防局火調科強調,現全案尚在鑑識調查中,火調人員也將檢視火場跡證進一步釐清比對本案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