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斐濟代表處恢復正名「中華民國(台灣)」享外交特權

外交部今天表示,南太平洋島國斐濟正式知會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恢復該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Taiwan)to the Republic of Fiji)。對此,外交部表示肯定與感謝。

外交部今天表示,南太平洋島國斐濟正式知會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恢復該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檔案照)
外交部今天表示,南太平洋島國斐濟正式知會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恢復該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檔案照)

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司長周民淦今天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指出,斐濟共和國外交部24日以節略正式知會台灣駐斐濟代表處,恢復代表處名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駐斐濟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Taiwan)to the Republic of Fiji),並享有依據1971年《斐濟外交特權及豁免法》的外交特權。

媒體詢問,斐濟此舉是否意味對台灣與中國大陸雙重承認。周民淦表示,有關台灣與其他非邦交國交往,並沒有排除任何狀況,任何國家有意提升對台經貿空間,外交部皆會認真研議。

周民淦說明,斐濟前任政府迫於中國大陸壓力,2018年片面將台灣駐處更名為「駐斐濟台北商務辦事處」(Taipei Trade Office in Fiji)。

經政府及駐處人員爭取,加上去年底斐濟大選政黨輪替,由親民主陣營的「人民聯盟黨」(People’s Alliance Party)、「國家聯盟黨」(National Federation Party)及「社會民主自由黨」(SODELPA)合組聯合政府共同執政,決議撤銷前任政府決定,恢復駐處名稱及外交特權。

周民淦指出,新任政府肯定台灣自1971年起在斐濟共和國設立代表機構以來,在農漁業、醫療、教育及人才培育等領域密切交流合作,造福斐濟人民,確具實質貢獻。

外交部表示,肯定並感謝斐濟新政府的決定,並強調斐濟為台灣在太平洋區域理念相近合作的重要夥伴,兩國政府將在既有合作基礎上,持續穩健交流,深化台斐友好關係。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