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署辦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 頒聘書給修復促進者

宜蘭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頒發聘書給修復促進者。(宜蘭地檢署提供)
宜蘭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頒發聘書給修復促進者。(宜蘭地檢署提供)

▲宜蘭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頒發聘書給修復促進者。(宜蘭地檢署提供)

司法亦有情,鬆動衝突與傷痛和解。宜蘭地檢署辦理一一O年度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為強化修復促進者的專業知能與素養,藉以精進修復式司法案件執行的品質,特於今年九月份在地檢署四樓會議室,規劃舉辦四樓會議室,規劃舉辦五場次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系列課程,包括修復促進者、宜蘭監獄教誨師、地檢署主任觀護人、觀護人及觀護心理處遇師共約八十人次熱情參與,全部課程已於今(廿三)日劃下句點。經過此次課程的洗禮,大家對於建構完善的修復式司法機制,提供機會讓衝突的兩造有一個具安全、同理及支持性的平台深具信心,雖然這是一條充滿理想與險阻挑戰的道路,而實踐理想的困難之所在,即為其存在價值及我們需要攜手努力之所在。

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課程於九月十日展開,檢察長李嘉明親自到場舉行開訓典禮並頒發聘書,檢察長於致詞中首先感謝到場的參訓者,因為大家長期以來的熱忱付出,讓修復式司法的運作逐漸成熟,修復式司法的目的,一方面要撫慰被害人受傷的心靈,使被害人不再害怕,另一方面讓加害人深刻體認自己的行為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並誠心懺悔,修復促進者就要引導雙方放下成見,嘗試讓雙方進一步展開溝通對話;由此可知,執行修復式司法亟需專業性,期盼透過此次教育訓練課程的舉辦,讓促進者的專業能力更上一層樓,也藉由相互間的經驗分享,能在技巧上更加精進,心態上也更加柔軟,期許獲頒聘書的修復促進者能不畏艱難,迎接執行案件時可能面臨的各種挑戰。

此次訓練課程邀請台北地檢署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培訓特約督導謝澤銘心理師擔任講座,謝心理師於「修復式司法實務基礎課程」中,講述修復司法的法規,並帶領成員實際練習思考和填寫相關表單,從實務基礎面瞭解在哪個階段需要完成哪些表單,並提點書寫時的要點,尤其涉及訪談紀錄所需呈現的內容摘要部分。而在「敏感度訓練工作坊」的課程中,謝心理師運用生活實例、腳色模擬、分橘子故事的思辨、投射性心理測驗及影片,增進促進者對於自我情緒、行為、認知與價值觀的覺察能力,亦作為促進者與修復司法當事人工作時的反思,幫助促進者更加能透同理當事人的傷痛,並從中鬆動兩造雙方的衝突,引導彼此看見對方的脆弱、苦痛與善意。

此外也邀請法務部修復促進者初階進階培訓助理講師許宏宇律師擔任講座,在「善意溝通運用於修復會前會實務訓練」、「善意溝通運用於修復會議實務訓練」等課程中,許律師以長期以來擔任各地檢署修復促進者的觀察與歷練,透過實務演練的方式與學員分享,讓所有的專業知識與技巧不再是紙上談兵。廿三日進行最後一場課程,主題為「修復司法案件個案研討」,引發促進者積極參與課程討論的興趣,大家從過去的個案中汲取經驗,彼此對話交流,共同學習成長且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