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假車禍擄人妻殺害棄屍案 檢方求處重刑

今年四月發生在屏東的「假車禍擄人妻殺害棄屍案」,檢方依<br />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嫌,將兇嫌黃東明提起公訴。 (記者陳真攝)
今年四月發生在屏東的「假車禍擄人妻殺害棄屍案」,檢方依
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嫌,將兇嫌黃東明提起公訴。 (記者陳真攝)

▲今年四月發生在屏東的「假車禍擄人妻殺害棄屍案」,檢方依
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嫌,將兇嫌黃東明提起公訴。 (記者陳真攝)

今年四月發生在屏東縣萬丹鄉的「假車禍
擄人妻殺害棄屍案」,五十五歲兇嫌黃東明因追求甜美人妻不成,竟
犯下震驚社會的兇殺案!屏東檢方今(五)日依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
嫌提起公訴,檢察官痛斥兇嫌惡劣至極,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屏東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在押兇嫌黃東明因愛慕屏東市某通訊行的
二十九歲曾姓女店長,即自今年二月四日起,多次藉口門號續約、設
定帳戶等理由,接近、騷擾這名曾姓甜美人妻遭拒且經曾女向警方提
告追訴。

檢方指控說,黃嫌由愛生恨,基於殺人及強制猥褻之犯意,於今年
四月二日向不知情的另名黃姓友人,借得犯案用的自用小客車,並於
四月八日晚間十時三十五分許,駕車前往曾女上班的通訊行。

黃嫌尾隨下班後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曾女至屏東縣萬丹鄉一號橋時
,黃駕車自後方衝撞曾女的機車,致曾女人車倒地,曾女因而受有頭
部外傷、膝部擦挫等傷害,同時陷入昏迷。

檢方說,嫌犯黃東明旋將曾女搬移至所駕駛的自小客車後座,載往
屏東市區某空屋將曾女綑綁於該空屋內,斷絕曾女向外求助機會,藉
此親吻曾女嘴唇後,容任曾女氣絕身亡。

檢方強調,被告黃嫌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至極,建請法院從重
量刑,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