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偵二隊長邱奕成涉索賄 收押免職

屏東地檢署偵辦屏東縣刑大偵二隊長邱奕成涉賄案,掌握邱疑向線民索賄檢舉獎金,並在車上起獲現金16萬元,雖偵訊時他矢口否認犯案,但檢察官仍以涉嫌重大且有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警局第一時間召開考績會,核予2大過免職處分。

屏檢主任檢察官陳怡利指出,廉政署南調組鎖定邱男實施行動蒐證,18日發現他開公務車搭載一名男子至銀行領取現金款項,又將對方載至住處下車,隨即獨自駕車回到警局,幹員見狀表明身分、將人逮捕,並在車輛中查扣現金及相關證物。

檢警調查發現,被搭載男子是與邱奕成長期合作線民,疑似獲悉對方一筆80萬元檢舉獎金匯入帳戶,因此開口要錢,檢方懷疑,車上16萬元就是索賄款項,因此認為邱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全案持續擴大偵辦。

另前民進黨籍麟洛鄉長蔡志和在擔任鄉公所祕書與鄉長任內,利用工程發包機會收賄400萬元,遭判刑8年定讞,蔡卻在發監前夕人間蒸發,屏東地檢署已向法院聲請沒入100萬元保證金,19日發布通緝。

屏東屢屢發生判刑確定後潛逃,外界質疑相關防逃機制是否有漏洞,對此,陳怡利強調,蔡志和非啟動確保防逃機制對象,但在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時已對他限制出境,且在2020年2月17日起便要求每月向派出所報到2次。

但熟知內情民眾發現,就算蔡非啟動防逃對象,在檢方2月2日收案到2月19日預計發監日期間,原本預定2月12日要向轄區派出所報到的蔡志和便無故未到,雖短短1周時間,相關單位未有任何補救措施,對有心人士來說已綽綽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