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好厝邊 村里長與縣民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
【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彰化地方法院為促進彰化縣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及法院親民、便民措施的瞭解,於8日上午邀請彰化縣、市村里鄰長及公所相關業務人員等好厝邊相揪逗陣繞法院,計有74人到院參訪。
▲本次「逗陣繞法院-國民法官.廉能守護」活動相當成功,許多參訪者都認為活動具有特別意義,也對司法公開透明化、民眾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等都有進一步的瞭解。(彰化地院政風室提供 )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周淡怡代表院長致詞表示,國民法官新制已於去(1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年滿23歲的國民符合相關條件者,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親自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共同認定事實、量處罪刑,作出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
周淡怡說,彰化地方法院特別舉辦本場活動,藉以宣導「國民法官制度」及各項司法廉政透明機制,使與會貴賓瞭解司法審判機關的結構、審判程序,並對司法程序及法律諮詢管道有正確的瞭解,避免遭司法黃牛或不肖人員詐騙。
本次活動安排的動態參訪行程,由彰化地院指派專人介紹1樓多媒體教室、公共藝術、聯合服務處及國民法官法庭區、2樓調解室、拍賣室等本院便民及禮民措施。靜態參訪行程部分,為使參與活動民眾瞭解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案件之審理原則,透過「國民法官法重點說明介紹」,向參與民眾宣導擔任國民法官應遵守之廉能規範、行為守則及其權利義務,加深民眾對於司法的理解與信賴,並讓參與民眾親身體驗法庭設置、拍照紀念,感受擔任國民法官的感覺。
另外,彰化地院政風室也規劃「認識破壞司法信譽案例」宣講,並宣導「如何防範破壞司法信譽及廉政法令」、反賄選及有獎徵答,寓教於樂的方式讓司法廉政之觀念深植人心。
最後以座談會雙向交流方式與參與者進行意見溝通,村里長陸續提出「村里長不是民意代表,得否擔任國民法官?」、「法官和大法官有何區別?」「如遇車禍案件,法院可提供哪些訴訟諮詢服務?」、「民眾缺乏法律知識,該如何區別是否為司法黃牛?」、「對欠錢的人查扣薪資所得,相關法律規定通常是如何進行?」等多面向又很切身的法律問題,本院各科室主管均就權管業務及法規逐一解惑釋疑;主持人並以輕鬆易懂的口語化表達,讓與會者更加瞭解正確的法律諮詢管道與程序。
本次「逗陣繞法院-國民法官.廉能守護」活動相當成功,許多村里長都表示一定要再找機會帶自己的鄉親到法院來參訪; 經問卷調查有許多參訪者都認為活動具有特別意義,也對司法公開透明化、民眾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等都有進一步的瞭解。彰化地院期待透過與會社會賢達的協助將正確訴訟觀念傳遞給更多社會大眾,達到「司法透明、親民司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