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選給你當鄰長」遷入19個幽靈人口 老里長收押

台中地檢署查獲幽靈人口案,檢方指揮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等持搜索票,執行搜索同步傳喚里長候選人、共犯及選民等二十六人到案。(記者陳金龍翻攝)
台中地檢署查獲幽靈人口案,檢方指揮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等持搜索票,執行搜索同步傳喚里長候選人、共犯及選民等二十六人到案。(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前夕,台中地檢署接連接獲賄選情資,查獲台中市中區公園里里長林幸杰為求連任,涉嫌以「鄰長」一職,利誘親友充當幽靈人口虛遷戶籍,再投票給他,「我當選、給你當鄰長」因找十九人遷入里內,檢方二十四日搜索傳喚林認為他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依違反選罷法將他聲押獲准,這也是台中首樁選舉收押案件。

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蒐獲情資,獲悉台中市中區某里長候選人為衝高得票數,以其本人及親屬為人頭戶長虛偽設籍,遷入多位未實際居住之人口,以授權委託代辦或自辦等方式,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虛偽遷徙,藉此取得該里之投票權,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指出,數個月前接獲中區公園里疑似有幽靈人口,發現現任七十一歲里長林幸杰因打算挑戰連任,為了使自己當選和其他同夥,分別前往遊說十九位選民虛偽遷入該里戶籍,以藉此取得投票權。檢方還查出,林男為了達到虛遷戶籍目的,還以「當選後提供鄰長職務」當作誘因,足以妨害選舉結果公正性。

檢警調前天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到七處執行搜索同步傳喚林、共犯及選民等二十六人到案。

檢方複訊後認為,林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期約不正利益,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以及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二、三項之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投票未遂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這也是台中目前查獲選舉案件首樁聲押獲准案件。

至於其他人,檢方偵訊後,代辦業者共犯三人,以二萬至三萬元交保,其餘選民或證人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