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手機、找證人」國民黨雲林議長涉賄2600萬收押 抗告遭法院打臉

檢廉查出,國民黨籍雲林議長沈宗隆及議員涉嫌收受風電業者2600萬元賄款,換取審照、修改自治條例等好處,雲林地院16日將沈宗隆、白手套鍾慶郎逆轉收押,沈提抗告。台南高分院考量沈、鍾等人在案發前疑有找證人、換手機的狀況,以沈的影響力若不羈押恐影響證人,今駁回抗告,沈確定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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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宗隆。翻攝FB@沈宗隆

檢廉追查,風電大廠達德集團要在雲林縣設立風機設備,卻在申請使用執照、建照等過程遭遇地方人士及部分議員阻力,為了打通關節,達德集團疑透過雲林辦公室執行長潘正綱行賄議長等人。沈宗隆等人利用鴻捷營造負責人鍾慶郎承包達德的工程案件,利用「工程款挾帶賄款」的模式洗白賄款,再朋分給其他議員,粗估不法金額上看2600萬元。

檢方首次聲押沈宗隆等6人,雲林地院僅裁定收押潘正綱,但諭令沈宗隆、白手套鍾慶郎等人分別交保200萬元、100 萬元,檢方向台南高分院抗告成功,並說服地院收押沈、鍾。沈宗隆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抗告。

台南高分院認為,依檢察官提出的卷內證據,已經足以使法院相信被告等人可能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犯行,而且達到「犯罪嫌疑重大」的程度。在羈押必要性部分,法官認為,此案雖然已經由檢察官進行通訊監察好幾年,但近日才發動搜索約談,主要共犯和證人也都在最近才到案,顯見案件仍在偵查初期,但經由檢廉蒐證,沈宗隆等相關被告疑得知自己遭調查,竟在檢廉發動搜索約談前接觸證人,換手機,鍾慶郎等人也出現刪除手機對話並換手機的舉動。

法院認為,除了上述原因外,沈宗隆身為雲林議長,極有可能影響相關共犯和證人的供述,如果不予羈押,有可能會串證、滅證,因此認同地院裁定,駁回沈宗隆的抗告。沈從3月16日開始確定羈押2月,全案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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