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製造了青年的時代悲劇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8年前,新北市八里八仙樂園舉辦的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燃燒事件,造成了15個人死亡、400多人受傷的超大人間慘劇,要不是日前媒體報導此一事件法院二審判決結果,提起人們回憶,可能早被人遺忘。

官司也打了8年,日昨二審高院釐清八仙公司有過失責任,必須與主辦派對的公司一起負責,兩方共賠償新台幣2395萬元,這個案子可上訴,還沒底定,但也8年了,對傷者、死者家屬而言,等於是再一次的傷害與折磨,等定案不知多少年後,過程中家屬真不知要受折磨伊於胡底?

參加這個派對的人,可說都是年輕的族群,一般而言,年輕人只曉得群聚瘋狂,往往對於安全疏忽,造成悲劇,後悔莫遲。許多的大型活動,交給以盈利為主的私人經營的公司承包,往往為了賺錢,疏忽了場地的安全管理,「大型悲劇藏在大型活動」中,出了事拍拍屁股走人,要錢沒錢,要命一條,大不了坐牢,即使官司打贏了,苦主不一定拿到賠償。

例如這一次判決2395萬,死亡者15人,傷者400餘人,平均分分,能分到幾分?受害的家屬恐怕只能在暗夜裡獨自哭泣,所以事前的安全太重要,現在有許多的冬令或夏令營,因背後經營者既缺資金,團隊七湊八湊臨時組成,也缺經驗,只想撈一票就走。

更令人擔心,有許多民營公司,因政治正確,平時是政黨側翼組織,選後政府許多活動交給這些單位,名為開放私人企業承辦,實則肥水不留外人田,給自己樁腳變相承包,而節目低俗,舞台動作猥褻,主持人髒話貫穿全場,如此,不出事者鮮少!

筆者成長於5、60年代,那時青年人都是參加行政院委託救國團與軍方合辦的夏令營,從未聽過重大事故,家長放心,收費便宜,同學喜歡,畢竟是正規單位,經驗豐富,注重安全,現在講民主,但也不能在民間壓力下,透過政黨分贓。

國家鼓勵「青年創造時代」,但是,也不能放任主辦青年活動如此「考驗青年」,八仙樂園悲劇,政府負有「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責任。其實,再多的賠償也挽不回一個個年輕人受此傷害的身體與心理,我們希望政府主管單位,對這種大型活動,一定要嚴加把關,不可在「青年還沒創造時代,時代先創造了青年悲劇」,八仙事件往者已矣!但來者可追。(作者為自由撰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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