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單車違規案件上升增民怨 政府相關單位應加強取締

最近有民眾反映,台北市發生多起多起單車騎士於巷道違規逆向,於騎樓騎乘或在巷道劃設綠色行人通行的專用道路上騎乘,而未禮讓行人,這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情形層出不窮,既造成行人通行不便,更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也有網友直指,曾於北市大同區看見單車騎士不但在騎樓上騎單車,前面還有一名拿手杖行走的視障人士,該名單車騎士不但沒有因此下車,還數次按單車上的鈴鐺,意圖催促視障人士「讓路」,一副「騎單車我最大」的錯誤心態,亟待導正。

台北市近年單車傷亡人數激增,經統計二○一七年有一千五百八十一件,到二○二○年則達到一千九百五十二件,四年內死亡人數達二十二人。儘管目前北市有施行「單車烙碼」,因沒有強制力,加上民眾擔心違規被罰,以至登錄狀況並不理想。由於目前單車未懸掛車牌,監理系統沒有納管,若要檢舉自行車違規,須現場向員警進行檢舉,再由員警依違規事實,予以處罰,但若員警不在現場,也沒有行車紀錄器以資佐證,在取締上確有其困難,也因此造成許多單車騎士的僥倖心理,然而此種一副「你奈我何」的錯誤心態,造成行人走在道路、巷道、騎樓險象環生,市府交通、警政相關單位實應加強取締,豈可輕忽?

要減少單車違規情事,首先政府應考慮訂定專法,將單車納管,若違反相關規定,讓執法人員於取締時有其法令依據;其次,針對違反交通安全的單車騎士,首次予以勸導,若達到兩次或三次違規,不僅當事人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情節嚴重還可沒入單車,以達嚇阻之效;其三,交通、警政相關單位要結合社區里辦公處、學校及家長會,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及單車應禮讓行人等觀念,同時拍攝公益廣告刊登於大眾傳播媒體,也可於手機APP上進行推播,藉以加強民眾印象;其四,培養交通安全種子人員,於各種集會場合進行宣導,以達潛移默化之效。

為避免單車違規情事不斷發生,政府相關單位,除應加強取締,還要從制定專法、加強宣導、實施交通安全教育等方式多管齊下,方能使單車違規事件降低,進而平息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