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擬修法明定公職排黑條款 藍質疑違更生人旨意

民進黨立院黨團5日宣示將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明定「公職排黑條款」,上至立委、縣市議員,下至鄉鎮市民代表、里長都納入規範。(劉玉秋 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5日宣示將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明定「公職排黑條款」,上至立委、縣市議員,下至鄉鎮市民代表、里長都納入規範。(劉玉秋 攝)


九合一選舉落幕,黑道等爭議仍成為選後檢討焦點之一。為回應社會期待,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5日)宣示將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明定「公職排黑條款」,上至立委、縣市議員,下至鄉鎮市民代表、里長都納入規範。在野黨團均表支持,但國民黨團質疑,「公職排黑條款」恐與現行法規鼓勵更生人融入社會立法意旨相左,批評民進黨是否有意轉移敗選焦點。

「黑道問題」成為民進黨選後檢討及台北市立委補選的焦點之一。民進黨立院黨團5日舉行記者會,宣示將研擬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未來涉及「黑、金、槍、毒」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呼籲各政黨表態支持修法。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黃世杰指出,公職人員不管是行政首長、民代因掌握相關資源、權力相當大,應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排除曾涉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行參選公職範圍。黃世杰也進一步指出,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中就已採取較嚴格的「排黑條款」,舉凡只要曾涉組織犯罪經起訴就不提名,但公職人員選罷法因涉及憲法參政權,因此建議比照正副總統選罷法作為標準,若曾涉組織犯罪、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經判刑,就不得參選。

民進黨團幹事長羅致政強調,民進黨本來就有「排黑條款」,既然社會對此有疑慮,在高道德標準下,民進黨團認為絕對有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的必要。羅致政說:『(原音)上至立委、下至村里長、鄉鎮市長、議員都一起來處理。這是未來我們對於政治人物的最高道德要求,甚至是最低法律下限的要求,希望國民黨還有其他政黨表態支持這樣的修法。』

對於民進黨團擬擴大選罷法的排黑條款,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國民黨團大方向支持,但也憂心相關修法是否會與鼓勵更生人復歸社會相違背。曾銘宗說:『(原音)大方向國民黨團全力支持,第二點這樣的修正跟鼓勵更生人現有法律規定不太相一致。第三點民進黨已經執政6年半現在才提,是不是才剛選輸現在想移轉焦點。』

台灣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則認為,黑金政治關係問題很多,長期困擾台灣民主政治發展,重大犯罪者能否登記成為候選人,可在制度上好好討論。

至於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則說,時力向來支持打擊黑金,當然支持修正選罷法排除黑道參政。邱顯智並建議,日本在1992年制定的暴力團對策法、2011年的暴力團排除條例,都是台灣可以借鏡的對策,希望透過強烈排除,讓黑道幫派在台灣沒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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