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噪音擾民 基市加嚴車輛噪音管制
基隆因地理特性多上坡路段,於特定路段常有改裝機動車輛產生噪音情形,例如轄區內許多噪音好發路段緊鄰民宅,以及住宅區上坡引擎拉轉噪音車輛呼嘯而過等,影響沿路居民生活安寧,夜間時段因為整體環境音量降低影響尤為顯著,為此基隆市府將採用添購設備及公告增修雙管齊下,遏止噪音擾民的問題。
環保局長馬仲豪表示,預計於113年度編列噪音稽查檢驗相關設備經費,環保局亦積極爭取環境部相關補助經費,後續將增購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及噪音檢驗相關設備,以增加車輛噪音稽查量能。
112年11月7日修正公告「基隆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新增「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不得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並自即日起生效。
環保局表示,未來在基隆市轄區內不分時段及路段,如車輛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處違反者新臺幣3000至3萬元罰鍰。環保局呼籲民眾使用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行駛於道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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