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揭密》香檳vs氣泡酒 法力爭名稱權 俄為何堅持不買帳?

你在酒莊或餐廳裡能看到價格高昂的法國香檳,也能在超市裡看到寫著「香檳」中文字樣的五顏六色氣泡酒,除了價格之外,它們之間有什麼差別?法國人為了維護香檳(Champagne)的名稱權,在全球各地打了數十年的官司,到現在還是有些國家不買帳。最近法國釀酒業者與俄羅斯之間的訴訟敗下陣來,原因只有一個:俄國人認為他們國產香檳雖然價廉,但俄文香檳一詞仍應留給俄國香檳用,法國生產的香檳只能標示為「氣泡酒」。

香檳起源於法國的香檳區,有3萬多公頃的葡萄園及100家香檳酒莊及19000家大小不等的葡萄種植戶。香檳獨特的釀造方法傳說是17世紀的修道院士佩里尼翁發明,在19世紀初被一名德國籍釀酒師做了革命性的改進,使用去渣轉瓶法釀出目前這種泡沫豐富、質感晶瑩且毫無渣滓的香檳。此後香檳的銷售量快速成長,到21世紀初,每年產量已高達3億瓶以上。它是多數國家在喜慶時的飲品,在豪華宴會、賽車頒獎儀式、慶祝活動場面上成為創造氣氛與奢侈的象徵。據統計,每年香檳的消耗量有6成以上是在耶誕節到新年之間的一周內喝掉的。

目前在全球有極高名氣的香檳仍是被法國所獨佔,法國人除努力經營品牌與形象後,還通過法律途徑在國際貿易中爭取「香檳」一字的專用權,捍衛這個法國原產地名稱。現在全球這種以葡萄釀造的金黃色氣泡酒為數不少,但只有法國才能使用法文「香檳」的名稱。例如2019年,法國香檳業者在德國成功告贏連鎖廉價超市所販售名為「香檳冰棒」(Champagner Sorbet)的冰淇淋,主要訴求是冰淇淋是用香精、糖、檸檬酸以及酒精調味而成,味道既不像香檳,也與法國香檳區無關。法院最後認為,使用法國產地名稱做為商品名稱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因此判決法國業者勝訴。

不過,歐洲法院的判決對俄羅斯人來說不太管用。雖然每年法國外銷1.5億瓶中只有200萬瓶賣到俄羅斯供其富豪們消費,這些富豪也能把價格相對低廉的俄羅斯香檳與法國頂級香檳分得很清楚,但俄羅斯的法院為了民族尊嚴,可以讓法國人獨佔法文的Champagne,但不能延伸至俄文的「香檳」(Schampanskoje)一字。最後俄羅斯法院判決,法國只能使用法文Champagne的名稱,但在俄文標示上只能使用「氣泡酒」的名稱,俄文的「香檳」一詞只能讓俄國產的香檳使用。這項法律也在去年6月由俄總統普丁簽署生效,法國政府與業者雖然極為不滿,但顯然也無可奈何。不過法國方面仍未放棄,拉上歐盟做後盾,持續與俄國政府纏鬥下去。

俄羅斯法院判決,法國可以使用法文Champagne的名稱,但在俄文標示上只能使用「氣泡酒」的名稱,俄文的「香檳」名稱只能讓俄羅斯國產的香檳使用。(圖/網路)
俄羅斯法院判決,法國可以使用法文Champagne的名稱,但在俄文標示上只能使用「氣泡酒」的名稱,俄文的「香檳」名稱只能讓俄羅斯國產的香檳使用。(圖/網路)

隨著全球國際貿易擴大與各種貿易協定的法制化,具有地理標誌的食品飲料成為各國外貿上爭取的重要標的,許多國家也向主要國際貿易組織積極爭取其傳統食品飲料名稱的專用權。除了法國香檳之外,蘇格蘭威士忌、中國郫縣豆瓣醬、韓國的辛奇(Kimchi)都已經受到貿易協定的保護,都是不能隨便使用的。

目前在歐盟及許多國家,香檳一詞受到1891年簽訂的《馬德里協定》的保護,規定只有在法國香檳區、採用指定的葡萄品種,並根據指定的生產方法流程所釀造的氣泡酒,才可標註為「香檳」。於一次大戰後簽訂的《凡爾賽條約》也重申此一原則,與法國或歐盟簽訂貿易協議的都已接受這項條款,例如大陸也已對香檳一詞進行專用保護。不過,美國政府以「歷史因素」為由,仍允許2006年以前獲批准的部分國產氣泡酒可以在酒標上使用香檳一詞,但必須加上產地名稱,例如「加州香檳」。對照俄羅斯對香檳名稱的作為,顯然在國際貿易上還是拳頭大的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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