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國1高架南向堤頂至環北開放路肩案 不可行

一一二年三月三日高公局與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共同研商臺北市國道路段及周邊道路交通改善方案,其中有關國一高架南向堤頂至環北開放路肩案,因考量高架路段用路人緊急避難及救援排除需求,經高公局評估結果為不可行。

高公局指出,雖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於必要時,得實施開放路肩措施,於短時間增加道路容量,紓緩尖峰時段交通壅塞,惟高速公路外側路肩以提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為主,開放路肩之前仍須考量對前述主要功能之影響。

高公局強調,因高架路段無法增設避難空間,如發生事故或故障車時,用路人不如平面路段可於護欄外側等待救援,僅能於路肩等候,恐增加二次事故機率及嚴重度;且國一高架堤頂至五股路段長達十四公里,救援車輛迴繞距離甚長,分離式高架也無法採對向救援,目前此高架段事故處理時間(約三十分鐘)已較其他路段約二十分鐘為多,如開放路肩後,將更不利救援車輛快速抵達,致整體事故處理時間增加,造成交通衝擊更大,甚至加重事故嚴重性。高公局目前規劃先針對國道平面臺北市區路段(如台北、圓山、東湖至內湖)進行改善,預期完工後將可紓緩國一平面交通壅塞,並可導引部分國道高架車流改行駛平面路段,該局將持續與臺北市政府溝通探討相關改善方案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