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關姍】修完教師法,請問可以處理萬年家長會長了嗎?
從3月7日行政院公告教師法修法版本後,台灣教育界為之紛擾不已,其中,很值得觀察的有兩點:向來意見很難有共識的藍綠委員看法難得一致,但家長會與教師組織可就南轅北轍了。
立法院上周三讀通過修正教師法,修正草案全文53條,修法幅度係教師法自民國84年公布以來僅見,包括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新增教師專業審查會法源,加速汰除不適任教師等條文皆入法。
在家長團體強大壓力下,此次修法主軸聚焦在所謂的不適任教師處理議題上,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成立教師專業審查會,藉由客觀、專業、中立的第三方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的不適任教師案件,使案件處理更為公正。另如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未依規定召開、審議或決議,主管機關認有違法之虞時,應敘明理由交回學校審議或復議;屆期未依法審議或復議者,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逕行提交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並得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要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應該是全國共識,問題在於,究竟要怎麼處理,觀察此次修法過程,可以看出教師、家長、校長等三個類型的教育團體意見完全針鋒相對,幾乎毫無共識。
雖然我們期待國會可以專業立法、專業修法,但在民主國家,修法卻常常是各方勢力角力的結果,政黨算計的是怎麼修才能獲取最大政治利益?朝野委員在意的則是怎麼修才能符合各方選民期待?才能為下次選舉獲取更多選票?
目前看來,到底這樣的修法方向, 是否有助於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或是衍生更多紛擾?依舊是各說各話的局面,雖說時間會證明這樣的教師法修法方向是否正確,但代價則是台灣的教育與孩子的受教權,我們真的承受得起?
毫無疑問,已經成功取得部分修法突破的家長團體與校長協會,還是不滿意此次的修法結果,因為他們真正要的是降低教師在學校教評會中的人數與比例,並且引進所謂的社會公正人士,在可預見的未來,這些所謂的家長團體一定還會繼續推動修法,直到達成他們的訴求。
筆者只想問:台灣有多少所謂的社會公正人士?家長會長的公信力是否高於老師?請問全國的家長,你們願意把聘任優秀老師、解聘不適任老師的權利交給所謂的社會公正人士嗎?
在國外時常可見家長與教師工會並肩作戰的畫面,家長爭的不是別的,爭的就是老師的待遇與福利,因為他們相信唯有老師獲得應有保障,才有助於提升孩子的學習品質。但二十多年來,台灣的教育改革走了一條與國外截然不同的道路,各大家長團體視教師組織如同寇讎,有整天相鬥的家長與老師,你能期待台灣的教育品質?
說實話,每次看到這些家長團體的理事長出來大聲疾呼維護學生受教權,筆者心裡總有一個疑問,為何十多年來都是固定少數人在擔任理事長?這些理事長到底有多少小孩?如果早已沒有國教階段的孩子,他們到底代表誰的立場?網路搜尋,眾多家長團體,多數無法搜尋到地址、電話,有關會務運作資料也付之闕如?勉強找到某些團體的開會記錄,其會員數也寥寥可數,到底能代表什麼家長?
也是時候了,處理完教師法的修法,接下來,能處理一下這些萬年家長會理事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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