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黃暐瀚】辦案的沒事!演戲的遭殃?

2009年檢察官張安箴演出諷扁劇(左)前總統陳水扁(右)圖片翻攝民視
2009年檢察官張安箴演出諷扁劇(左)前總統陳水扁(右)圖片翻攝民視

都說要專打「辦綠不辦藍」的法官了,監察委員陳師孟,上任之後會找「扁案」來辦一辦,也算意料之中。

但令人意料之外的是,陳大監委上任的第一砲!居然不是打「扁案」,而是打了「一場戲」。

2009年1月9日,法務部舉辦「司法節慶祝大會」。那天台上演出了一個「行動劇」,找來檢察官張安箴,飾演一名嫌疑犯。當飾演嫌犯的張安箴,聽到檢察官要將她起訴之後,先是哭喊下跪,接著情緒失控衝向檢察官作勢要打!一旁法警趕緊上前,將嫌犯上銬帶離。

被上銬的張安箴高舉雙手,先是喊了一聲:「法警打人喔」!隨後邊走,邊喊:「司法迫害」!

陳師孟說,這個行動劇,深深傷了當時人在獄中的陳水扁的心。

他不解為什麼「司法人員」素質如此低落?竟可以在「無罪推定」的狀況下,在扁案開庭之前,就做出這樣的「人身攻擊」,還企圖影響社會輿論,醜化前總統的形象。

看到陳師孟這樣義憤填膺,我真心想問:「有事嗎」?

既然是司法人員一年一度的慶祝大會,上演行動劇,是為了娛樂台下同為司法人員的同僚,而演出的內容,正是司法人員在工作上,常會遇到的狀況。

被起訴,被收押的嫌犯,常會暴怒,總會叫囂,這句「司法迫害」,難道是阿扁總統的「專利」?當庭上銬,難道也是阿扁總統的「特權」?只要手一舉,嘴一喊,就是「侵害前總統的人權」?

就像警察節大會,會上演警察酒測甘苦談的劇碼;醫護節大會,會重現急診室暴力的行動劇一樣
,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的甘苦談,陳師孟與陳水扁,又何苦自己對號入座?看到上銬就抓狂?

更何況,這個行動劇,當年根本鮮少有民眾看過,司法節大會也不是一個「售票入場」或「全球直播」的熱門節目,僅在法務部禮堂上演的行動劇,硬要解釋成將影響後續審判的「國人心證」,會不會想太多?

事實上,早在該行動劇上演的兩個月之前,2008年11月11日,陳前總統從特偵組走出來的那個上銬畫面,早就透過媒體,傳向了全世界,之後整整兩個禮拜,各大媒體與新聞台,幾乎是從未間斷的反覆播送這個畫面,要說「畫面傷人」,早就傷了,還輪得到兩個月後,由幾個檢察官在司法節慶祝大會上去「用行動劇來迫害」嗎?

退一萬步說,就算當年慶啟人與張安箴的演出動機,真的就是「諷扁」好了。

但那也只是一個行動劇的場合,是娛樂台下同僚的時刻,監委不去調查真正「起訴」和「判決」阿扁有罪的檢察官和法官,辦案過程有沒有缺失?審判過程公不公平?反而令人跌破眼鏡地,跑去找「演戲的」麻煩?這到底是什麼神邏輯?

身為監察委員,陳師孟手上握有許多可以使用的「監察權」。彈劾案,糾舉案對人;糾正案對事,另外還有監督預算執行審計權。

當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情事時,監委得提出書面糾舉,或是彈劾。另外根據監察法第24條規定,監察院可對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之工作及設施提出糾正案,促其注意改善。

這些監察權的行使,不管「對人」還是「對事」,都是針對公務上的作為,慶啟人與張安箴,既不是起訴阿扁的檢察官,也不是後續判阿扁有罪的法官。辦案的不去查,演戲的卻意外遭殃?真心再問一次:「有事嗎」?

其實,後來挺扁團體也曾在自由廣場上演「挺扁行動劇」,行動劇的橋段,恰恰好一樣也是「上銬加雙手舉高」。不知道陳前總統跟陳師孟,看到這群「阿扁們」也高舉雙手,喊司法迫害的時候,有沒有被侵犯的感覺?

暐瀚 2018-2-23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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