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1千元移做他用? 經部:全數付給店家

經濟部對於有關近日網路流傳兩年前郭正亮的錯誤說法,稱政府將民眾領券支付的一千元恐將移做他用一事,經濟部嚴正駁斥此為假訊息,並非事實。民眾所支付的一千元完全用於三倍券兌付時,給付予店家,所有收支皆有專戶可查驗,呼籲民眾勿聽信及傳播不實訊息。

經濟部指出,民眾至四大超商及郵局領券時所支付之一千元,該款項屬代收代付項目,並非政府歲入,連同政府編列負擔民眾的二千元,全數存入政府委託三倍券兌領之經理銀行︱臺灣銀行所設立之指定專戶,全部作為店家向金融機構兌付三倍券時給付用,並無移作其它用途使用,更無放在特種基金之情事,相關帳務均經審計部查核完成,並完成決算程序。振興三倍券領用時,民眾以一千元換三千元紙本券,係依據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規定。三倍券政府預算僅編列二千元額度,三千元全數支付店家,並透過店家、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推出加碼優惠,讓三倍券變更大,達到振興經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