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管教幼兒 嘉縣重罰2教保員終身不得回任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4日電)嘉縣民雄鄉某私立幼兒園2名教保員,長期用言語驚嚇幼兒等不當管教行為,教育處調查屬實,5月中對李姓、黃姓教保員各裁罰新台幣50萬元,且終身不得再任職教保服務人員。

嘉縣教育處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日前接獲舉報,民雄鄉一家私立幼兒園2名教保員有長期用言語驚嚇幼兒等不當管教行為,經調查確有此事。

教育處說,2名教保員因重大違規,依教保服務人員40條條文,「違反該法第33條第一項規定,對幼兒有身心虐待、情節重大之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處行為人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各處罰50萬元。

另外,園方陳姓負責人因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依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罰緩6萬元。

教育處表示,2名違規教保員終身不得再任職教保機構,並針對幼兒園員工教育訓練,勿再有不當對待幼兒行為。(編輯:郭諭儒)11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