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盯梢我國政論節目? NCC要查了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有媒體爆料,某電視台政論節目有中國駐台記者在攝影棚盯梢,要確認節目有無達到國台辦的要求。對此,NCC今(25)日回應,目前仍在了解具體情況,已經發函公協會,除了要求回覆,也再次呼籲業者要注意自律規範;也會了解有沒有涉及違反衛廣法第27條規定,但後續也要提到委員會討論後才有決議。

《自由時報》報導,中國國台辦在今年初陸續接觸台灣數家電視台,希望以「在中國商業利益」為交換,由電視台製作帶狀政論節目。為要求節目「精準傳達」北京希望收到的效果,中國官媒駐台記者從節目規劃、談話腳本高度參與,甚至在錄影棚現場盯梢。

某資深媒體人透露,新節目從議題選定到腳本製作,都有位有著明顯中國口音的人出席討論,他甚至還會在節目錄製時在棚內逐一確認來賓是否有按照腳本走,及準備的標題和CG(電腦合成影像)是否按照原來計畫進行,而這個人就是中國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目前趙博已緊急離開台灣,改派該社另一名記者來台駐點,但新記者任務是否相同,仍待國安單位釐清。

至於外界關注是哪家電視台的節目?據《中央社》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回應,目前仍在了解具體情況,新聞媒體具備社會公器性質,應該要有獨立、專業與自主。這也是為什麼新聞台都有自律公約或編輯室公約等自律規範。NCC今日已經發函公協會,除了要求回覆,也再次呼籲業者要注意自律規範。

根據媒體報載「中國新華社駐台記者介入政論節目的製播」,NCC說明,這部分牽涉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之1的規定,中國記者來台的申請目的與實際情形不一致等狀況,需要文化部認定處理。

新聞台都有自律公約或編輯室公約等自律規範,NCC指出,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2條,業者要依相關規範進行自律,並且將討論結論公開在網站上。NCC也會了解有無涉及違反衛廣法第27條規定,也就是頻道播送的節目或廣告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但後續也要提到委員會討論後才有決議。

原文出處:快新聞/中國記者盯梢我國政論節目? NCC要查了:已經發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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