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盼不到郭哲敏團聚 錢帥君1日發3文批司法

錢帥君(中)發文控訴司法讓人無所適從。(本刊資料照)
錢帥君(中)發文控訴司法讓人無所適從。(本刊資料照)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嫌博弈、地下匯兌等案件,去年11月遭檢方起訴,同時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今年4月,新北地方法院裁定讓郭以5千萬元交保,但檢方認為他涉嫌《銀行法》重罪、上有逃亡事實,因而提起抗告,法院重新審理後,認為有羈押必要,延押迄今。

對此,郭哲敏的女友錢帥君今天(19日)在IG連發3篇文章,除表達孩子無法與父親團聚的無奈,還質疑法院的羈押理由無法讓人信服,更稱司法令人無所適從。

錢帥君針對郭哲敏遭法院羈押的理由,在IG發文質疑。(翻攝錢帥君IG)
錢帥君針對郭哲敏遭法院羈押的理由,在IG發文質疑。(翻攝錢帥君IG)

錢帥君表示,之前高院撤銷交保裁定,是因郭哲敏違反《銀行法》部分有5位證人尚未詰問,所以不能交保,為爭取交保,律師聲請儘快詰問這些證人,一開始院方也積極傳喚詰問其中2位證人,但後來檢方竟然說,律師聲請儘快詰問其他證人,可能有勾串的問題,院方竟也因此放緩高院指明應詰問其他證人的腳步,並據此理由一再延押,令人對司法無所適從。

錢帥君說,一般法院會在準備程序階段擬定審理計畫,讓檢辯表示意見,確定審理期日,但旁聽的朋友說,本案準備程序階段草率,完全沒有事先擬訂審理計畫,進入合議庭後,才一邊審理、一邊安排詰問證人的順序,問了幾個證人之後,才安排下一階段詰問證人的順序,律師根本沒有充分時間準備。

錢帥君批評法院訊問證人程序及延押理由,令人無法理解。(翻攝錢帥君IG)
錢帥君批評法院訊問證人程序及延押理由,令人無法理解。(翻攝錢帥君IG)

錢帥君認為,法官說因為還沒問證人A,所以要延押;問完證人A,又說因為還沒問證人B,所以要延押;問完證人B,又說因為還沒問證人C,所以必須要延押,會不會到最後,延押理由會是上次問A,沒問清楚,所以要再問,著實令她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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