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籍快艇案能否成立專案小組?陳智菡酸吳思瑤:有識字問題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   圖:周煊惠 / 攝(資料照)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 圖:周煊惠 / 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針對中國快艇闖金門海域遭海巡人員追緝釀2死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立院能否針對檢方偵辦中的案件成立調閱小組,還援引大法官第729號解釋,跟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隔空交火。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今(6日)表示,立院可成立調閱專案小組是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調閱小組不能調閱檢調偵查中的資料,跟能不能成立調閱小組是兩件事,大酸吳不是「釋字」問題,而是「識字」本身就有問題。

陳智菡於臉書發文指出,民眾黨團3月4日於內政委員會提出「成立『113年2月14日金門近海快艇翻覆事故案』的調閱專案小組」臨時提案,希望釐清責任歸屬、究明事件、還原真相。

陳智菡解釋,此提案是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第1項,立院「可成立調閱專案小組」,立法院職權法擺在那,難道吳思瑤都沒有看,當立委只想護航行政機關?習慣性自我閹割職權?

她大酸,吳思瑤所引述的大法官釋字第729號,是指偵查中案件為尊重獨立調查,立法單位不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卷證,但可以要求「行政機關」還原事件經過以釐清,否則要你立法院何用?此外,吳思瑤的錯誤解讀二為,並非只要有司法程序進行中,立院就不能成立「調閱小組」。

陳智菡舉例,2013年「馬王政爭」時,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正因洩密接受偵查,民進黨立委就提案成立調閱小組;2017獵雷艦採購案,也獲跨黨派立委同意成立真相調閱小組。

她說,套句黃國昌的話:吳思瑤稱設調閱小組違憲,真的是「荒謬到極點」。她強調,調閱小組不能調閱檢調偵查中的資料,跟能不能成立調閱小組是兩件事,「看來吳委員不是『釋字』(憲法詮釋)問題,是『識字』(閱讀能力)本身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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