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李貞秀遞補立委爭議 陸委會:我《國籍法》硬性規定不能雙重國籍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14)日強調,我國的《國籍法》是硬性規定,如果要任公職,就不能有雙重國籍,只能二選一。(圖/翻攝陸委會直播)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排名第15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預計2026年循黨內「兩年條款」遞補成為台灣首位陸配立委。對此,陸委會邱垂正昨日明確指出,依據《兩岸條例》和《國籍法》等規定,擔任公職人員需放棄非中華民國國籍,以確保對國家的忠誠。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14)日強調,我國的《國籍法》是硬性規定,如果要任公職,就不能有雙重國籍,只能二選一。
針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補人李貞秀的「中國籍配偶」身分引發的爭議,邱垂正昨日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主持人黃光芹的直播專訪時指出,《兩岸條例》第21條保障原籍中國大陸人士的參政權,同時兼顧國家安全和憲政秩序。因此,李貞秀若當選立委,必須依《國籍法》規定放棄中國國籍,因為擔任公職須維持對國家忠誠,不可能身兼其他國家國籍,《國籍法》要求所有公職人員放棄非中華民國國籍。
陸委會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有媒體詢問,查了對岸的規定,如果你要辦理放棄中國國籍,有一些條件,包括你是不是外國人的親近家屬,或者是定居在外國,或是有其他正當理由,必須符合其中一項。還有,中國現在秉持所謂的一中原則,中華民國不會滿足外國這樣的界定,也就是說在實務上當事人、陸籍配偶,不太可能做到放棄中國國籍這件事?那《兩岸條例》第二條定義中國大陸地區是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那陸委會在談最近陸籍配偶可否遞補成為不分區立委這件事情上面的談話,是不是已經逾越了兩岸條例,甚至是我們的憲政架構?
梁文傑表示,我國的《國籍法》是硬性規定,就是你要任公職,就不能有雙重國籍。至於這個國籍的意思,不管你是這個國家,我們外交上面有沒有承認,或者是國際上面有沒有承認這個國家,那個都不重要。他舉例,科索沃現在不是聯合國的成員,但是如果今天有人有科索沃的國籍,同時也有中華民國的國籍,根據國籍法就會要要求你放棄科索沃的國籍,所以這跟這個國家到底是不是我們所承認的或者說他僅僅是一個政權,或者是只是一個地區,那個都和這個事情無關。
梁文傑強調,《國籍法》的規定是硬性規定,我們承不承認這個國家,通常它是一個外交上面牽涉到的政治問題,可是你有沒有這個國家的國籍是一個實質的問題,所以對這個問題,我們覺得並沒有什麼矛盾的地方。
梁文傑指出,至於中國的《國籍法》怎麼規定?他認為,這個並不是《國籍法》要處理的問題,我們自己的《國籍法》沒有要處理這個問題,因為全世界有這麼多國家,每一個國家的國籍的放棄的規定不一樣,但是我們的《國籍法》就是這樣硬性規定,你除了放棄對方的國籍之外,不然你就不要任公職,這是我們國籍法就只能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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