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查核》網傳北北桃老人半年可領健保補助金3224元,補助規定一次看,別白跑一趟

近日網路上有消息傳出,戶籍在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年滿65歲以上的長者,可到區公所領健保補助金,每半年領一次3224元。不少長輩看到消息後相當高興,甚至將消息再度轉發,但此消息經查證後,確認是「錯誤」訊息,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確實都有「老人健保補助」,不過民眾不須「帶身分證至區公所辦理」,而是由地方社會局主動調查辦理,或是發函給符合資格的民眾。

其實近日網傳的「老人健保補助」消息,在2020年及2022年都曾經流傳過,內容指出戶籍在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年滿65歲以上的長者,可到區公所領健保補助金,每半年領一次。不過從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社會局的網站,都能查詢到現行補助規定:

新北市補助規定

新北市政府「當我們老在一起」官網可以查詢到,「補助對象」為於2023年12月31日前連續設籍新北市滿1年以上,且年滿55歲至64歲的原住民及65歲以上之老人,補助整年度健保補助;而下年度對象,則是於2024年6月30日前,始連續設籍新北市滿1年以上,且年滿55歲至64歲之原住民及65歲以上老人,補助下半年度健保補助。

而補助方式有2種,分為「繳入中央健康保險署」或「轉入長輩指定之帳戶」,健保全額補助者,由新北市府逕繳入中央健康保險署;非全額補助者,將以轉帳方式於年底前,分2次撥入長輩指定之帳戶。此外,凡初次符合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者,新北市府會主動作業以專函通知,民眾收到通知後,只需將回郵信封填妥,投遞郵筒寄回新北市府即可。

至於「補助標準」,會據長輩年齡、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類別及綜合所得稅率,給予3324至2萬元不等補助,健保投保類別為第三類或第六類者且家戶綜合所得稅累稅率為5%以下者,健保費由社會局逕撥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補助額度以每人每月健保自付額在第六類保險對象應自付額之保險費以下者,依其繳納之金額全額補助;其餘則列為「部分補助」,補助款會撥入指定帳戶,65歲至79歲之長輩每年補助新台幣3324元;80歲至89歲之長輩每年補助新台幣4000元;90歲至99歲之長輩每年補助新台幣1萬元;100歲以上之長輩每年補助新台幣2萬元,一年分2次提撥。而這些補助金額都是「全年度」的,並非如謠言所說「半年領一次」。

台北市補助規定

查詢台北市社會局網站,可以看到台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辦法,補助對象為65~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或者年滿65歲之老人或年滿55歲之原住民,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滿1年,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抑或申報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符合3項條件者。

補助額度為每人每月至多補助826元,低於826元者核實補助。符合資格的長者,北市社會局會主動審閱與調查,補助款會由社會局代為撥付給健保署,並非直接撥付補助款給長者。

桃園市補助規定

桃園市社會局網站顯示,符合資格的受補助人無需提出申請,只需辦妥健保加保手續,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已辦理退休之長輩須加保於配偶或子女之投保單位,逕由桃園市府社會局於每月10日前,將符合受補助資格之資料傳送予中央健康保險署,經中央健康保險署查核投保資料確認後,符合受補助人所屬投保單位之保險費辦理減免,中央健康保險署於每月25日開立繳費清單,並作為投保單位減免收取保險費之依據。每人每月補助826元為限,低於826元者核實補助。

此外,桃園市社會局也針對網傳訊息澄清,指該訊息為假消息,請勿相信也勿轉傳。

查核結果

針對網路熱傳「老人健保補助」訊息,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確實都有「老人健保補助」,不過民眾均不須「帶身分證至區公所辦理」,新北市社會局會主動寄專函通知符合資格的民眾,台北市及桃園市社會局也會主動調查辦理。

至於補助款項,「全額補助」對象,新北市府會直接撥付給健保署,每月上限826元;「部分補助」的對象則是「每年分2次撥入帳戶」。而台北市、桃園市符合老人健保補助資格者,每人每月至多補助826元,低於826元者核實補助。網傳65至79歲補助3224元,應是指符合新北市「部分補助」對象的「全年金額」,並非半年領一次,且金額應為「3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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