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坑溪冒泡科技溯源逮獲廠房洗劑違法排放 最高開罰300萬元

業者清洗清皂洗劑原料桶產生泡泡水污染排放痕跡。(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業者清洗清皂洗劑原料桶產生泡泡水污染排放痕跡。(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業者清洗清皂洗劑原料桶產生泡泡水污染排放痕跡。(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九月廿二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坑溪出現泡沫水,連續二日冒雨鎖定汙染源稽查,透過全河段監視系統「科學烽火台」鎖定汙染源頭發現一清潔劑廠房,因清洗化學原料桶廢水含有皂洗劑,經廠內排水系統,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放至五股坑溪,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項逕行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今(廿四)日表示,廿二日下午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坑溪出現泡沫水,當時適逢豪雨,溪水湍急且水色偏黃混濁,經檢測水樣各項污染指標皆無異常反應。調閱「科學烽火台」監視器畫面發現,御史路於當天十四時許有泡沫出現,稽查人員為鎖定污染源展開逐一排查周邊工廠,惟均因週日休息未作業,安排廿三日進一步巡查,積極掌握污染。

經溯源查獲力興國際(股)公司,因其清洗化學原料桶之廢水含有皂洗劑,經由廠內排水系統,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放至五股坑溪,現場投示蹤劑確認廢水確實經由該廠排入溪流。業者雖稱廠房僅作倉庫及清潔劑化學品分裝使用,非經常性清洗行為。查該事業水量雖未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列管定義,惟此污水排放行為業已觸犯環保法令,現場責令該事業倘有清洗化學桶需求,應符合法規,切勿將廢水任意排放,後續列管該事業加強稽查,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逕行告發,依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明,五股坑溪流域為環保局重點巡查區域,已建立烽火台監視器系統掌握,未來持續針對可能的污染源進行巡查,呼籲企業遵守環保法規切勿有非法排放行為。民眾若發現污染情事,請撥打一九九九市政服務專線報案,以利稽查人員第一時間掌握污染情事迅速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