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 北市府:尊重裁定 民眾黨:司法追殺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行為,讓鼎越開發獲容積獎勵20%的不正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經估算逾新台幣111.7億元,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扣押期間不得處分。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今天(4日)晚間在媒體群組表示,尊重北檢,也尊重法院裁定,市府收到並仔細研讀法院裁定書後,會做相應處置。

民眾黨指出,北檢對柯文哲司法追殺,僅以都委會依法合議通過的20%容積獎勵,強扣圖利百億大帽子,實在無法苟同,偵查中違法濫權只會讓司法公正沉淪,民眾黨予以最嚴厲譴責。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鼎越開發公司就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行為而獲有容積奬勵率20%的不法利益涉新台幣111億餘元,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已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圖為台北地方檢察署。(中央社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鼎越開發公司就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行為而獲有容積奬勵率20%的不法利益涉新台幣111億餘元,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已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圖為台北地方檢察署。(中央社資料照)

台北市京華城的容積率於柯市府任內暴增到840%,遭外界質疑護航業者。北檢分案偵辦,並於8月底展開三波搜索、約談行動,聲請羈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獲准。

北檢認定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等人的違法圖利行為,讓第三人鼎越開發公司獲有建築容積奬勵率20%的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經估算該不法利益達新台幣111億7023萬6000元。

北檢指出,檢察官為保全日後追繳,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坐落於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京華城案土地),並已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

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訴訟法第133條規定,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為保全追徵,必要時得酌量扣押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第三人之財產。

法界人士表示,京華城土地被法院裁定扣押,扣押期間不得處分變賣或贈與。至於土地上的工程是否繼續興建或停工,應由行政主管機關認定。

民眾黨晚間透過聲明表示,北檢對柯文哲進行司法追殺,各種羅織入罪、押人取供,配合特定媒體放話的行徑,至今已近一個月,如今僅以都委會依法合議通過的20%容積獎勵,強扣柯文哲圖利百億的大帽子,民眾黨無法苟同。

民眾黨表示,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申請,台北市政府依法受理,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依照程序送交都委會研議,從未介入審議過程,都委會按照共識決給予20%容積獎勵,一切皆依法辦理。

民眾黨批評,自北檢偵辦京華城案以來,配合名嘴、側翼、綠媒及特定議員進行偵辦,容積獎勵是都市計畫專業,都委會委員既已依法審議得出共識,北檢何以僅憑容積獎勵20%就認定柯文哲圖利,遑論從頭到尾柯文哲都並未介入。

民眾黨批評,北檢自甘墮落淪政治追殺鷹犬,偵查中的諸多違法濫權,只會讓司法公正性繼續向下沉淪,民眾黨予以最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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