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逃稅近億元 充當人頭只獲4.2萬還判刑8個月

可憐逃稅人頭!拿4.2萬助逃稅9200萬換來8月徒刑。(圖:彭清仁攝)
可憐逃稅人頭!拿4.2萬助逃稅9200萬換來8月徒刑。(圖:彭清仁攝)

新竹1名曾姓男子出借人頭充當空殼公司,為5家公司取得營業人不實發票175張、總銷售金額共18億4000多萬元,幫助5家公司逃漏稅額達9200多萬元,但曾姓男子只收到4萬2000元的利益。案經國稅局移送,新竹地院審理後,法官依違反商會法和稅捐稽徵法罪名,判處曾姓男子8個月的有期徒刑,犯罪所得沒入。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曾姓男子在2020年間,得知不明逃稅集團正在找人頭,於是充當某資訊工程公司負責人。曾姓男子在當年8月至隔年10月止,擔任該空殼公司名義負責人。在逃稅集團遊說下,曾姓男子在資訊工程公司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上簽名,將該申請書、其身分證、健保卡影本及工程公司大小章交給逃稅集團。

曾姓男子又與逃稅集團至國稅局辦理稅務事宜,申購領得空白統一發票後,在無實際進貨或受有勞務情況下,向某生物科技公司、資產公司、國際貿易公司等5家公司營業人取得不實發票175張,作為工程公司購入貨物進項憑證,總計銷售額新台幣18億4961萬5000元、稅額合計9248萬775元。

法官調查,曾姓男子與逃稅集團以工程公司名義,虛開不實會計憑證發票共583紙,虛開發票銷售額達18億4176億4350元,幫助5家公司營業人逃漏營業稅9206萬8332元,遭國稅局發現異樣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全案法官審理後,依違反商會法和稅捐稽徵法罪名,判處曾姓男子8個月徒刑,而曾姓男子犯罪所得4萬2000千元也依法沒入。(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