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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宣判(2) 針對國會職權相關修法,包括總統賴清德、行政院、 監察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等認為有違憲之虞,均聲 請釋憲。憲法法庭25日下午宣示判決,大法官張瓊文 (左起)、蔡烱燉、許宗力、許志雄、黃瑞明等人出 席。 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13年10月25日
針對國會職權相關修法,包括總統賴清德、行政院、 監察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等認為有違憲之虞,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5日下午宣示判決結果6大國會改革幾全違憲。(中央社)

聯合報》6大國會改革幾全違憲 在野批憲政恥辱

立法院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新增刑法藐視國會罪,引發擴權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與監察院皆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昨趕在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等七名大法官卸任前判決,宣示立院委員會設調查專案小組、要求總統到立院國情報告等關鍵條文違憲,即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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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國會改革法案 形同實質違憲

攸關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5大項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案,憲法法庭25日判決17項違憲、4項部分違憲立即失效,15項合憲,9項部分合憲須修法。大法官的認定讓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案幾乎形同實質違憲,立法院須盡速修法,才能一定程度行使對鏡電視、疫苗案等調查權,及著手進行國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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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國會擴權法案 憲法法庭:多數違憲 藐視國會罪 違憲

備受關注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案」,憲法法庭昨作出判決,認定立法程序雖合憲,但立院要求就總統國情報告進行詢答等多項規定,以及人事被提名人應具結、對拒絕證言的人士處以罰鍰、藐視國會罪、立院委員會成立調查專案小組等爭議法條皆屬違憲,反質詢則是做限縮性合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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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秦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