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國安密帳1.9億劉冠軍投共 高檢署以間諜投敵罪發布通緝最重可判死刑

國安局前出納組長劉冠軍涉侵占國安密帳基金逾新台幣1.9億元,逃亡多年,國安局再查出劉冠軍將「奉天專案」等機密文件帶到中國大陸投共從事間諜活動,高檢署4月23日再對劉冠軍發布通緝,劉冠軍所涉罪名最重均可處死刑。

國家安全局總務室前出納組上校組長劉冠軍原為職掌秘密經費「奉天專案」基金,掌握經費收支並未納入正常內控機制狀況,涉嫌陸續以挪用公款辦理定存及短報利息方式,侵占基金公款孳息達新台幣1億9000萬餘元。全案經媒體揭露,劉冠軍在民國89年9月3日上午由新竹市南寮漁港搭乘漁船偷渡逃亡出境,同日下午抵達中國大陸。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對劉冠軍發布通緝,因應軍事審判法102年修正,案件移送士林地檢署續行通緝中。

國防部長邱國正在國安局長任內相當重視此案,下令重新檢視,發現民國91年間有媒體刊登「奉天」、「當陽」與「明德」等極機密、絕對機密的外交專案文件,其中更出現劉冠軍辦公室專屬影印機浮水印代碼「ET28」。國安局查出劉冠軍涉嫌擅自影印「奉天」、「當陽」、「明德」等經核定為極機密、絕對機密的文件及其他專案機密文件,並將正本、影本帶到中國大陸投敵,遭中共吸收為間諜,不僅將機密文件交給中共還協助解讀,並從事間諜活動。

此外,劉冠軍另涉嫌於91年間,交付媒體相關機密文件,使得台灣外交專案經費、用途、對象等資訊曝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安局今年2月間將案件函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由檢察官戴文亮負責調查,認為劉冠軍另涉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最重均可處死刑;而投敵罪屬繼續犯,應自犯罪終了日計算追訴權期間,因劉冠軍叛逃投敵行為仍在繼續中,尚未終了,追訴權時效無從起算。戴文亮昨天接任金門地檢署檢察長,在離開高檢署前,於4月23日對劉冠軍發布通緝。劉冠軍疑以贓款投資的台積電股票、不動產,也已經遭檢方查扣,士檢於3月中向法院聲請單獨沒收,包括現值逾億元的台積電股票、存款、房地產,總額近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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