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閣真的不可能嗎?

[FTNN新聞網]主筆/單厚之

民眾黨發言人日前拋出「倒閣說」(閣揆未經多數同意,可能被倒閣),隨即遭民進黨立委譏諷為「無知」,而民眾黨則回批民進黨立委心態傲慢。但仍有媒體質疑連5月誰會出任閣揆都不知道,現在談倒閣言之過早,且民眾黨立委席次也不到提倒閣的門檻。

民眾黨發言人陳智菡日前拋出「倒閣說」,但民眾黨立委席次遠不及提倒閣案門檻。(圖/黃珊珊臉書粉專)
民眾黨發言人陳智菡日前拋出「倒閣說」,但民眾黨立委席次遠不及提倒閣案門檻。(圖/黃珊珊臉書粉專)

政壇和媒體圈談到倒閣,很多人第一時間都會嗤之以鼻,認定沒有立委會冒著落選的風險支持倒閣,所以《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形同虛設。歷史上雖然在野黨曾在1999、2012、2013年分別對蕭萬長、陳沖、江宜樺提出過不信任案,但都是在確定不可能過前提下的政治表態。問題是,一個在其他國家運作成熟的制度,為何到台灣就會變成不可行呢?

不信任案是民國86年修憲取消「閣揆同意權」的配套,是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終極手段。在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的10日內,行政院長必須下台,而總統則可以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當然,總統衡量情勢之後也可以不解散國會,但可以想見,之後總統和新閣揆必然會非常的弱勢,動輒面臨不信任案的威脅。

不信任案要過的前提,是立法院的多數黨要有決心和信心,認定政府的施政不得民心、重新改選必能獲得更多的席次,只要有足夠的誘因,就會有成功的可能。試想,如果在馬英九執政末期,民調一度掉到18%的時候,如果民進黨有國會的多數,會不會想要提出不信任案?如果在2018、2022年國民黨「九合一」大勝時,國民黨有國會的多數,提出不信任案會不會選得比今天更好?

過去的不信任案之所以沒辦法過,是因為無論馬英九執政的8年或蔡英文執政的8年都是國會席次過半的完全執政,執政黨做得再爛,也不會倒自己的閣。而陳水扁執政8年的朝小野大,國、親兩黨有國會的穩定多數,玩得也是虎虎生風,且當時立委選舉還是複數選區,兩黨彼此競爭還是有不小風險,也沒人願意提不信任案。

相形之下,這次大選後的格局,的確是不信任案條件最成熟的一次。國民黨雖是國會最大黨、但並沒有過半,很多事還要看民眾黨臉色,民眾黨也希望席次能再成長。另一方面,解散國會必須在60日內完成改選,在單一選區制度下,這麼短的競選期間,其實對現任者相對有利,且就像立委補選(缺額3個月內完成)一樣,個別立委的選舉成本會大幅的降低,如果執政黨的執政不佳卻一意孤行,並不是沒有成真的可能。

但不信任案要成局,必須是立院多數有足夠的準備、有勝選的把握。這次國民黨新科立委眾多、且不少人是驚險過關,必然不可能在剛上任就同意重選,至少也要個2、3年的時間站穩腳跟,才可能同意倒閣。另一方面,國民黨如果有倒閣的想法,也必須要提前在非優勢區培養有競爭力、隨時可以上場一戰的人選,才能獲得更大的戰果。

最根本的問題是,提起不信任的兩黨必須要有足夠的信任、共同的利益,才有成局的可能;如果兩黨對於解散重選的佈局沒有共識,民眾黨在每個選區都派出「刺客」,想要趁機拓展區域立委的版圖,國民黨又怎麼可能敢提出不信任案?

今年二月以後的政治格局,的確是不信任案最可能成真的一次,可以讓不信任不再是形同虛設的憲法條文,而是真的對執政黨威懾的效果;而且只要經過一次倒閣,總統與立委選舉錯開,柯文哲一再詬病「贏者全拿」的情況就可以大幅改善,立委選舉就會變成總統任期中的「信任投票」,讓執政者必須更加小心翼翼。

民眾黨目前的席次遠遠不到《憲法增修條文》的「全體立委三分之一」的門檻,與其抓著憲法空談,不如認真想想如何才能讓美夢成真。或許應該反過來問,假若兩年後,民進黨執政不得民心,國民黨真想提出不信任案,民眾黨今天這席話是否還算數?屆時,民眾黨相關的佈局和配套,確定能夠完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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