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廣告公司、真洗錢集團!不法金流破6億 中檢起訴14人

▲ 圖/翻攝自「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臉書粉專

台中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以「競○廣告公司」博弈轉帳機房成員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賭博、洗錢等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男(負際負責人)等14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前段的主持、參與組織、《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普通賭博、第268條圖利提供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等罪嫌明確,對14人提起公訴。劉姓主嫌則由法院裁定續行羈押禁見。

回顧全案,劉男等人疑似用合法申設的廣告公司作掩護,經營非法博弈轉帳機房而認有賭博、洗錢犯罪嫌疑。台中地檢署據報後,立即指派白惠淑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四隊、台中市刑大偵五隊、偵七隊、台中第二警分局組成專案團隊深入追查,去年9月26日進行搜索,並拘提7名集團成員到案(第一波行動)。

針對第一波行動扣案重要證物,檢方進行科技分析,向上溯源追查出該非法博弈轉帳機房老闆,也就是主嫌劉男的真實身分及工作內容,待劉男返國後,今年1月30日搜索其住處,並檢具劉男確為該機房老闆的重要事證,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第二波行動),同時向法院聲請查扣他名下價值共2589萬元的投資型儲蓄保單獲准。就第一波行動未到案的重要成員,橫向擴大清查其等的真實身分及所在地,今年4月23日再次進行同步搜索,再行拘提6名集團成員到案(第三波行動)。

檢方調查,劉男等人在公司內部分設客服部及調控部,由客服部負責審核賭客會員資格、回覆賭客線上提出的運動賽事規則、賠率等問題,由調控部負責與「入出金渠道」等水房對接,實際操作電腦替賭客以虛擬貨幣向水房充值賭資的入金、出金等,以此方式隱匿、掩飾上開賭博網站特定犯罪所得,以遂行洗錢行為而從事非法博弈轉帳機房,經進行扣案物科技分析及虛擬貨幣錢包分析,追查出本集團得手的總金額高達約6億1776萬餘元。

台中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認定劉男等14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聚眾賭博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向法院提起公訴。其中劉姓主嫌在押,經起訴送審後,由法院裁定續行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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