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LiTV串聯影視產業鏈 錢大衛組OTT國家隊找商機
隨著網路普及、行動裝置越來越便利,OTT串流時代正夯,但其跨國界、跨產業的特性,挑戰各國業者及法規。
LiTV(立視線上影視)是台灣第一家本土OTT平台,同時也是流量、會員數、隨選內容時數及規模最大的在地業者。創辦人錢大衛指出,OTT不僅提供新世代消費者娛樂需求,更可串聯影視音、數位廣告、電商產業,具龐大商機,成為擴展海外市場的國家級戰略產業。
根據美國電影協會(MPAA)公布的數據,2018年全球OTT串流影音訂閱人數已超越有線電視訂戶數,資誠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也推估,2019年台灣OTT市場營收高達6.7億美元,未來5年內將以15.6%的年複合成長率,至2023年將成長到11億美元,是未來娛樂與媒體市場成長的主要動能。
由錢大衛創立的LiTV,2011年與大同、聲寶兩家大廠合作,推出內建機上盒的網路電視,提供用戶隨選觀看電影串流服務;2015年再與Yahoo影視聯播網策略聯盟,將載體從電視延伸至平板、手機、電腦,並將戲劇、綜藝、電視頻道等納入服務內容,開台劇《武媚娘傳奇》創台灣線上影視首度與電視台同步首播紀錄,亦帶動電影、戲劇及動漫節目流量。
早在2001年,錢大衛就已預見OTT商機,逐步投入技術研發。他在美國TiVO公司任職時,當時美國第二大有線電視Time Warner執行長登門拜訪洽談合作,希望一起打造出在有線電視觀看的OTT,「那時候一看技術還不到位沒答應,但是我一直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回台創業後,錢大衛在2007年設立立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約新台幣3.8億元,主要股東來自個人,由錢大衛擔任董事長,吸引美商矽成創辦人韓光宇、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服飾品牌LONDEE龍笛投資。2009年智慧手機、智慧電視產業起飛,相關技術逐漸成熟,他確信時機已到,將公司人力投入OTT產業,研發4G、軟體、硬體、介面、雲端技術,於2011年推出LiTV線上影視服務。
科技人出身的錢大衛說:「LiTV不單定位在OTT科技服務,而是科技為基礎,從媒體角度出發,結合兩者並加入創新的商業模式。」
目前LiTV App下載數超過600萬次,每月站內流量不重複訪客達1,000萬人,並串聯多家媒體投放廣告;加上站外流量,每月不重複訪客可達1,500萬人,提供400台電視頻道,包括新聞、體育、電影、戲劇、財經、生活、旅遊、親子等隨選內容,總時數逾5萬小時,也是台灣唯一提供隨選視訊(VOD)與電視頻道(Live Channel)的串流影視平台,2019年更榮獲Google Play台灣「年度最受歡迎應用程式」「年度最具娛樂性應用程式」。
錢大衛分析,OTT獲利來源通常分為付費或廣告模式,但綜觀全世界OTT營利趨勢,除了美國,皆是「廣告多、付費少」。看準數位廣告市場在台灣一年高達新台幣300億元,2015年LiTV與Yahoo結盟,兼做付費與廣告模式,攜手將廣告利潤最大化。
在「內容為王」的準則下,Netflix、愛奇藝、騰訊以自製內容搶攻市場,或砸重金搶購獨播劇,但LiTV卻非如此。錢大衛表示:「不管台灣或國外,沒有一家公司擁有全部內容,各有獨特性。必須利用這個獨特性,在成本內打動我想要推的客戶。」
舉例來說,LiTV積極爭取台劇播放版權,國外戲劇則以「消費者會喜歡的」「CP值高」做為買進的依據。錢大衛說,「我們以賺錢為目標,但有些國外公司不一定,他們在台灣的策略就是搶市場。」
深耕在地內容,才能打下中南部市場。懂得運用、解讀大數據亦是關鍵。
作為在地品牌,錢大衛指出LiTV的優勢在於懂得台灣觀眾的喜好,與華視合作的《豬哥會社》《超級天王豬哥秀》《華視天王豬哥秀》,便是他深耕在地內容、打下中南部市場的武器。而如何運用、解讀大數據亦是關鍵。
今年清明連假前夕,國片《江湖無難事》在LiTV上架,假期首日臉書粉絲團發布3分鐘的爆笑片花,雖未在臉書投放廣告,但連假4天觸及率超過400萬,也讓該片榮登連假期間電影類別收視冠軍。錢大衛笑說:「過去的數據告訴我們,在臉書的操作要符合年輕人的笑哏。很多人看到後,都願意付費到LiTV看這部電影。」
雖然OTT平台必須與內容商合作,但錢大衛並不主張由OTT平台自製節目,因須培養專門團隊,結果可能事倍功半,也會與內容商形成競爭關係,如迪士尼(Disney)與Netflix終止合作,自創串流平台「Disney+」即是一例。他的經營理念是與內容商維持合作,打通硬體、內容、網路,形成宏大的生態圈,各擅其長,創建完整的OTT產業鏈。
2016年Netflix、愛奇藝插旗台灣,被外界形容為「台灣OTT元年」,但盜版問題依舊猖獗,令錢大衛與時任KKTV執行副總的楊志光萌生共同「對抗盜版、把市場做大」想法,號召超過13家本土合法OTT,於隔年成立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台灣OTT協會),至今電信商、頻道商、廣告商、機上盒、音樂串流平台亦紛紛響應。
OTT是國家級的戰略產業,規模做大、方向對了,等同台積電。
3月底匯流政策研究室舉辦「OTT規管:共創國家與產業雙贏」研討會,邀請產、官、學界討論《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簡稱OTT專法)草案。錢大衛在會中提出現階段立法應採「低度管理」,先培養產業多樣獲利模式,成熟後再加強管理,除了本土合法OTT平台,也需控管境外OTT,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本國文化傳播權與市場秩序。
「我認為政府尚未規劃出OTT的整體策略,而是想到了再做。現在草案內容規劃的只有一塊,但我們建議的是一整片。」他強調OTT是國家級的戰略產業,規模做大、方向對了,等同台積電,無論硬體、軟體、服務、內容皆可輸出海外,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本土OTT龍頭 錢大衛
1月26日生於台北
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電機工程碩士
重要經歷:
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台灣OTT協會)理事長
LiTV 立視線上影視創始人,任執行長兼董事長
TiVo Inc.(USA)資深副總裁兼集團總經理
Silicon Graphics Inc.(USA)工程部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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